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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芝

(天津扶老人案主角)

鎖定
王秀芝,女,天津市扶老人案主角。2009年10月21號上午因穿越護欄摔倒,此時許雲鶴正好車經過,發現王秀芝倒地於是上前攙扶,之後王秀芝聲稱是許雲鶴撞人,之後與上訴人許雲鶴法律糾紛引起了社會的爭議。
中文名
王秀芝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性    別
人物事件
2011年8月22日下午四點,庭審正式開始,上訴人許雲鶴被上訴人王秀芝老太都到庭出審,許雲鶴請求法院取消一審判決結果,並要求駁回被上訴人的賠償要求。法庭上王秀芝老太多次因情緒激動中斷髮言,由她的女兒王莉萍代為回答。雙方就事件經過仍舊各執一詞,最後法院宣佈將擇日開庭進行雙方舉證,當庭沒有宣佈案件終審時間。上訴人許雲鶴説,2009年10月21號上午,他駕車看到王老太翻越護欄,車與王老太的距離至少有30到40米,當時的車速約為每小時30到35公里,隨後他就發現王老太摔倒在地,而這時,許雲鶴的車離她大約有10米。
許雲鶴:老太能正常站起來我就繼續走了,後來老太太就找我借電話,説要給家裏打電話,電話撥通了,我遞給老太太,結果老太太第一句話就説,我在馬路上一個車給我撞了。
但王老太太説法卻是,她跨過護欄之後,看到許雲鶴的車向她駛來,當時車速很快,她還往後倒了幾步,但沒能躲過,被撞後先向前仰,順勢趴在車上,之後又向後摔倒的。
王老太的女兒:老太太已經(跨欄)過來了,他那個車貼着擦着,老太太看着車過來,她就站着沒動,但是沒用,他車開得太快,然後老太太貼着車倒下了。
事發後,王老太被送到醫院,傷情經診斷為右脛骨骨折,右膝內外側半月板損傷等,構成八級傷殘,為證明自己的清白,許雲鶴在事發時曾花費三千元為汽車做鑑定,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説明為,不能確定許雲鶴駕駛的汽車與人體身體接觸部位。儘管如此,2011年六月,一審法院還是做出了這樣的判決,許雲鶴應當承當這起案件40%的責任,共賠償王老太10.8萬元,這樣的判決立即引發了強烈的爭議。
主持人:你説這叫什麼事,法庭的判決一般都是有理有據,可這次的一審判決卻讓羣眾都很憤慨,甚至當王老太出來以後,都指着她破口大罵。
羣眾:將來你要受到人民的譴責。
在二審法院門口聚集了很多要求旁聽的羣眾,他們幾乎一邊倒的支持許雲鶴,下午5點半法院休庭,當王老太走出法庭的時候遭到了絕大部分人的聲討。羣眾這麼同情許雲鶴很大部分是因為一審法院雷人的判決理由。不能確定小客車與王老太身體有接觸,也不能排除小客車與王老太沒有接觸,許雲鶴髮現王老太時只有四五米,在這樣短距離內,作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發現車輛向他駛來,必然會發生驚慌錯亂,她倒地定然會受到駛來車輛的影響。
許雲鶴:我覺得這不像一個判決,它寫得很沒有邏輯。
許雲鶴認為,判決書中用了很多推測的語氣,很難讓他信服。而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員正常駕駛車輛,無違法行為,最多承擔10%的責任。但一審法院為什麼會判決他承擔40%的責任?就算是40%的責任,那王老太總損失是11萬多,40%不過4萬多,為什麼會判決他賠償10.8萬?難道一審法官不但邏輯不清,數學也沒學好?
羣眾:這個一審法官最大的問題是,所審非所判,非所訴,當事人要求説,因為被撞而需要賠償,最後一審法院不知道什麼原因,莫名其妙設定出來一個,當事人被嚇而要賠償。
面對人們這麼大的非議,王老太的家人一言不發,而王老太本人甚至失聲痛哭。隨後王老太一家打算打車回家,卻在門口遭到眾人的圍堵,咒罵聲和怒斥聲不絕於耳,不久,王老太家屬打到一輛出租車,但當司機師傅知道這件事後,聲稱怕被碰瓷,而選擇了拒載,並且説不怕拒載被告,挨罰我也不怕,最後在一片噓聲當中王老太一家默然離去。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