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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山

(原梨樹縣梨樹鎮霍家店村黨支部書記)

鎖定
王福山,梨樹縣梨樹鎮霍家店村黨支部書記。1987年高中畢業回村,曾擔任過村宣傳幹事、通訊員。
中文名
王福山
國    籍
中國

王福山人物簡介

王福山,原梨樹縣梨樹鎮霍家店村黨支部書記,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7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福山人物經歷

1997年村黨總支換屆改選,王福山以高票當選村黨總支書記,那年他剛剛27歲。
2019年12月24日,24日上午,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福山、董殿軍等24人分別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等17項罪名,以及5個被告單位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5項罪名一案公開宣判。 [1] 
王福山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7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包庇罪等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責令被告人、被告單位退賠、返還相關財產;追繳違法所得,沒收扣押財產。 [1] 
經審理查明,王福山以霍家店村黨委書記、霍家店經濟園區主任身份,長期把持操控基層政權;以村委會、多家企業為依託,糾集大量人員,逐步建立了以其本人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董殿軍等人為參加者的骨幹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採取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手段,為非作惡,欺壓百姓;以興旺集團、北方巴厘島等企業為依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騙取貸款,攫取鉅額非法利益;在霍家店村區域內確立強勢地位,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該組織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致6人輕傷、多人受傷;非法集資4億餘元,涉及650餘名集資參與人;騙取銀行貸款3.6億餘元;挪用資金5400餘萬元;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60餘公頃,非法轉讓土地價款達2000餘萬元;虛報註冊資本1億元;職務侵佔近1600萬元,等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