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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硯

(甘肅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一級巡視員)

鎖定
王硯,男,漢族,1963年7月出生,甘肅舟曲人,甘肅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甘肅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一級巡視員。
2023年6月,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王硯被提請以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本案將擇期宣判。 [7] 
中文名
王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甘肅舟曲
出生日期
1963年7月
畢業院校
甘肅省委黨校

王硯人物履歷

1980.09--1982.07天水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學習
1982.07--1990.07舟曲縣一中教師(1984.09-1986.08 西北師範學院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90.07--1993.06舟曲縣一中副校長
1993.06--1995.07舟曲縣一中校長
1995.07--1999.03甘南州合作一中副校長
1999.03--2001.12甘南州委宣傳部副部長
2001.12--2003.09甘南州委宣傳部副部長、州文明辦主任(正縣級)(2000.09-2003.06甘肅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哲學專業學習)
2003.09--2005.12甘南州委副秘書長、秘書處處長
2005.12--2010.11夏河縣委書記
2010.11--2011.01待安排
2011.01--2011.11甘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與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兼)
2011.11--2012.12甘南州副州長
2012.12--2016.06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6.06--2016.10嘉峪關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1] 
2016.10--2017.04嘉峪關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7.04--2018.01嘉峪關市委書記
2018.01--2018.10甘肅省民委黨組成員、巡視員 [2] 
2018.10--2019.07甘肅省民委巡視員
2019.07--甘肅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一級巡視員。 [3] 
第十三屆甘肅省委委員 [4] 

王硯人物事件

王硯違紀被查

2020年10月9日, 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甘肅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一級巡視員王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甘肅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 

王硯開除黨籍

2021年12月17日至18日,甘肅省委十三屆十五次全會暨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在蘭州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甘肅省第十三屆委員會第十五次全體會議決議》。
2021年12月19日出版的《甘肅日報》刊發了上述決議全文。其中提到: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甘肅省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王硯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省委常委會之前作出的給予王硯開除黨籍的處分。
這也意味着,2020年10月通報被查的甘肅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一級巡視員王硯已被開除黨籍。 [6] 

王硯一審開庭

2023年6月14日、15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民委原巡視員王硯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9-2011年間,王硯利用擔任甘南州發改委主任、夏河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以虛列技術改造貸款貼息項目、指使他人套取項目資金等方式,侵吞公款100萬元;2005年至2020年間,王硯在擔任夏河縣委書記、甘南州發改委主任、甘南州副州長、省發改委副主任、嘉峪關市市長、嘉峪關市委書記、省民委巡視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索取私營企業主及黨政機關幹部等42人所送款物共摺合人民幣2292萬餘元;王硯在擔任嘉峪關市市長、市委書記期間,擅自與上海煜習公司、一汽凌源公司簽訂《投資合作協議》,成立了項目公司嘉峪關一特汽車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特公司)。
後指示、安排嘉峪關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開公司)與一汽凌源公司和上海煜習公司簽訂《投資合作補充協議》,與一特公司簽訂《貸款利息協議》,約定由經開公司替一特公司償還借款利息。並指使、安排嘉峪關市政府給一特公司返還土地出讓金。
王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造成國家經濟損失6040萬餘元。提請以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王硯做了最後陳述。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的各項訴訟權利。蘭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羣眾及被告人親屬等400餘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