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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獻臣

(明朝官員)

鎖定
王獻臣,字敬止,吳縣(今江蘇蘇州)人, [1]  隸籍錦衣衞 [2] 
本    名
王獻臣
字敬止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官    職
永嘉知縣
人物生平
弘治六年舉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大同邊,請亟正諸將姚信、陳廣閉營避寇及馬昇、王杲、秦恭喪師罪,悉蠲大同、延綏旱傷逋賦,以寬軍民。帝多從之。嘗令部卒導從遊山,為東廠緝事者所發,並言其擅委軍政官。徵下詔獄,罪當輸贖。特命杖三十,謫上杭丞。
十七年,復以張天祥事被逮。天祥者,遼東都指揮僉事斌孫也。斌以罪廢,天祥入粟得祖官。有泰寧衞部十餘騎射傷海西貢使,天祥出毛喇關掩殺他衞三十八人以歸,指為射貢使者。巡撫張鼐等奏捷,獻臣疑之。方移牒駁勘,會斌婦弟指揮張茂及子欽與天祥有郤,詐為前屯衞文書呈獻臣,具言劫營事。獻臣即以聞。未報,而獻臣被徵。帝命大理丞吳一貫、錦衣指揮楊玉會新按臣餘濂勘之,盡得其實。斌等皆論死,天祥斃於獄。
天祥叔父洪屢訟冤,帝密令東廠廉其事,還奏所勘皆誣。帝信之,欲盡反前獄,召內閣劉健等,出東廠揭帖示之,命盡逮一貫等會訊闕下。健等言東廠揭帖不可行於外。既退,復爭之。帝再召見,責健等。健對曰:“獄經法司讞,皆公卿士大夫,言足信。”帝曰:“法司斷獄不當,身且不保,言足信乎?”謝遷曰:“事當從眾,若一二人言,安可信?”健等又言眾證遠,不可悉逮。帝曰:“此大獄,逮千人何恤。苟功罪不明,邊臣孰肯效力者?”健等再四爭執,見帝聲色厲,終不敢深言東廠非。一貫等既至,帝親御午門鞫之,欲抵一貫死。閔珪、載珊力救,乃謫嵩明州同知,獻臣廣東驛丞,濂雲南布政司照磨,茂父子論死,而斌免,洪反得論功。武宗立,獻臣遷永嘉知縣。 [2]  在蘇州大弘寺廢地建有別墅,即今拙政園。 [1] 
參考資料
  • 1.    邱樹森主編.中國曆代人名辭典.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89:第813頁
  • 2.    (清)張廷玉等著.明史 4.北京:中華書局出版社,2000:第3194-31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