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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特

(冉駹(羌)王)

鎖定
王特家境出身貧寒,幼時識文習武,心靈手巧,尊老愛幼,敬孝父母。於公元1744年8月(清乾隆九年)清廷批示“所奏亦是,向彼價買耳!”,正式將茂縣三齊劃歸茂州管轄,擺脱了瓦士土司25年的殘暴統治。王特被羌民擁戴為冉駹王。 [1] 
青年時已長成身高七尺的男兒漢,智勇雙全,武勇過人,一表人才,為人忠厚。深得迷花寨羌民愛戴。當時茂縣曲谷黑缽寨有個叫倉王的羌人,生性殘暴,武力超羣,以武力征服36個羌寨進行殘暴刮削,成為地方一霸。羌民們暗地約會,決心舉義造反。經過多次密會,便推舉王特為起事領頭人。王特是個有血性的男兒,暗地串通36寨羌民準備起事,組織茂縣三龍、赤不蘇36寨羌族壯年男子,各持刀槍,王特親自率數百人圍攻倉王的老巢黑布寨本家,作惡多端的倉王成了王特的刀下鬼。
別    名
駹王
所處時代
清康乾年間
民族族羣
羌族
出生地
四川省茂州三龍迷花寨
主要成就
領導川西冉駹羌民大起義
本    名
王特

王特人物生平

茂縣三齊羌民反地霸鬥爭獲得成功,但前門趕走了狼後門虎更兇。自1719年(清康熙五十八年)川陝總督年羹堯,四川巡撫孔毓詢將三齊36寨劃歸汶川縣塗禹山瓦士土司管轄後,第18代瓦士土司桑郎雍忠對羌民統治更加殘暴,在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桑郎雍忠派大頭人帶兵到三齊36寨勒索羌民,居然無端殘殺80餘名羌人。1736年三齊自然災害嚴重,糧食欠產,當地將桑郎雍忠規定應交的60石糧改為60兩白銀上納,桑郎雍忠以羌民不遵“王法”,將雅智泰、枯莫等各寨羌民頭人關押於塗禹山瓦士土司官寨。桑郎雍忠聯合雜谷土司,親率300餘名士兵,於8月16日對三齊地區實施兩面夾擊,對羌民進行血腥屠殺,在龍坪等地放火燒燬數百間民房,殺死80餘人。
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瓦士土司對三齊羌民的殘暴屠殺,導致1736年9月王特舉義旗,領導羌民反對瓦士土司的暴政統治長達9年的農民起義鬥爭。王特深謀遠慮,善用心計,瓦士土司能在羌區亂施暴行是因為他有反動的武裝隊伍,要反對土司統治,不能赤手空拳,必須組織羌民自己的強大農民武裝。王特在龍坪議話坪召集三齊36寨羌民以投石為數,共約集了三千多人。他向眾人發話:“作惡多端的倉王被我們殺了,除了地方一霸,冉駹(日麥)人有了清平日子。但瓦士的桑郎雍忠比豺狼虎豹還兇惡,要各寨提前三年交納官糧,想活活逼死我們。用刀槍屠殺,用火燒寨房,冉駹人沒有活路了!只有學梁山好漢,造反!”他環視激動的羣情,把大手一揮説;“我們要脱土歸州,要朝廷管,不要土司管!”
王特深知清王朝推行“以夷治夷”和“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歸流”的施政方針,便制訂“狀告瓦士土司”為第一階段鬥爭策略。羌族山區貧困,每年秋收農閒後便有數百上千羌人到內地漢區“下壩”傭工。當時三齊羌民有八、九百人在成都和四周各縣作工,黑水、茂縣、松潘、汶川、理縣也有不少羌人“下壩”在各地,一聽瓦士土司兵剿羌民,三齊地區屍橫遍野,便擁集成都府狀告瓦士桑郎雍忠。巡撫楊番必見告狀羌民“露處曠野,負斧而炊、拾薪而焚”,怕眾怒難平,便以安撫為上,“勸諭”各縣羌民返家,同時將領頭遞狀紙的昔的等數十人狀文批發松茂道查明解決,結果仍維護桑郎雍忠封建土司特權,對三齊民眾要求“脱土歸州”以“俟兩年後另議”而對羌民進行欺騙。
1739年(清乾隆四年)9月24日,殘暴的桑郎雍忠居然派頭人阿資帶兵1300名再次到茂縣血洗三齊羌民,瓦士士兵被羌族董土司堵欄在保子關,王特知曉後怒火萬丈,三齊羌民萬眾一心,“一呼而蟻聚二、三千人,赴臣碩色衙門控告”,“皆具呈呼訴,誓願歸隸茂州。”1741年(清乾隆六年)6月,四川提督鄭文煥在奏書中道:“官番結訟,七載以來,案如鱗集。”羌民與瓦士土司世仇不共戴天。王特領導的農民義軍武裝不斷擴大,得到茂縣、汶川、黑水、松潘、北川等縣四鄰族胞的積極響應、對此,清王朝經幾次“廷議”,認為土民應服從土司(瓦士)管轄,不能:“犯上”。三齊羌民堅決反對,據理呈道,三齊不屬瓦士土司祖籍部屬,僅強制管轄16年。瓦士身為朝廷土司,不守國法,殘暴民眾,天理難容。茂州三齊距汶川縣瓦士小塊地區路遙二百里,四鄰各有土司,三齊應歸茂州管轄。後經四川巡撫碩色,提督鄭文煥多次具實奏請,三齊羌民原不屬瓦士土民,三次遭瓦士父子殘殺,應改隸茂州。

王特分佈範圍

自秦朝(公元前221—206年)到清代(公元1644—1911年),冉駹(爾瑪)羌人世居在青海省東南部,甘肅、陝西南部和四川西北部。《華陽志?蜀志》載:“汶山郡,本蜀郡北部都尉,孝武元鼎六年置(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舊屬縣八,户二十五萬,去洛三千四百六十三里,東接蜀郡(成都),南接漢嘉(四川樂山),西接涼州酒泉(甘肅),北接陰平(陝西、甘肅南部)。”四川西北部汶山郡的冉駹羌在清代主要聚居在茂縣、黑水、理縣、汶川、松潘。雜居在馬爾康、小金、金川、平武、北川、廣元、彭縣、新繁、廣漢、郫縣、灌縣、成都、樂山、邛崍等縣地。
冉駹聚居在汶川、理縣、茂縣、黑水、松潘等山區土地貧脊,羌民窮困。民國(公元1912—1949年)《汶川縣誌》記道,羌民“終歲辛勤所得,城然有限,故富少而貧多。日食雜糧、五味之調味未曾入口;常穿麻布,衣裳錦繡那能着衣。一有急需,雖出重息,無人賒借。近來偶遇乾旱,莊稼不好,計雜糧所獲,除還債外,桶櫃竟不餘留。父母飢寒妻兒凍餒,無門賒借。有業者不得折算當賣、割肉心頭;產盡只好遠去他鄉,僱工籬下。”
苦難深重的羌民們,在封建王權的殘酷欺榨下,為了生存不得不揭竿而起。自東漢(公元25—220年)起、全國16省區的羌人進行了不屈不撓的英勇鬥爭,特別是西北西南的世居羌民反抗封建王權的鬥爭極為慘狀。偉大史學家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秉筆記道:“羌之所以叛者,為郡縣侵撓故也。……豈得專以多殺為快邪!夫御之不得其道,雖華夏之民,亦將蜂起而為寇,又盡侏邪!”在東漢王朝的殘酷役殺下,西北陝、甘、寧、青,西南的四川及中原地區的羌人於公元107年,139年,159年舉行三次大起義,直至覆滅東漢王朝。四川西北部的冉駹羌積極配合了全國各地的羌民起義,並在冉駹羌域不斷舉行反抗鬥爭。

王特鬥爭史

公元前111年(西漢元鼎六年),武帝平西南夷,在羌區建汶山郡、武都郡、沈黎郡。冉駹反抗置汶山郡。並配合甘肅武都白馬羌,大渡河流域青羌,反抗置武都郡和沈黎郡的郡制統治。
公元117年(東漢永初四年)和123年(東漢延光二年),冉駹羌兩次支持四川越西(今西昌)羌民起義。
公元220年東漢王朝覆滅後全國分裂為魏、蜀、吳三國。(213年)蜀建興九年四川冉駹羌不堪受蜀國連年兵戰,把羌人當炮灰的災難統治,汶人郡羌人暴動。蜀派出生在甘肅天水的羌人大將姜維領兵鎮壓,在汶川築姜維城鎮守。
247年,甘肅、陝西、青海,特別是甘肅的隴西、金城(蘭州)、西平等地羌民與四川姜維合兵攻魏國曹操軍隊對羌民的殘暴統治、青海三萬羌民遷四川新繁落户。
西晉公元298年,四川渠縣人(鍾羌)李特參與甘肅秦州(天水)羌人齊萬年領導的西北羌民大起義,義軍發展到十萬之眾,李特領部眾萬户西北羌人入蜀國(四川),後由李特第三子李雄於301年(晉永寧元年)攻克成都建立大成羌人政權。
1379年(明洪武12年),冉駹羌人起義。明王朝派御史大夫丁玉為平羌將軍,進軍鎮壓羌民起義,明王朝“以夷治夷”,調烏斯藏(西藏)雍中羅洛思鎮壓威、茂羌民義軍。據《世代忠貞之瓦寺土司》載:“英宗正統六年(公元1441年)茂、威、汶等處生番跳梁,屢徵不服,州縣戎嚴。朝令瓊布思六本統兵出發,相機進剿。瓊布思六本以年老多病,恐負委任,奏請其弟雍中羅洛思,統頭目四十三,士兵三千一百五十餘代其行。月餘低汶,分道進剿,歷時半年,番亂乃平。而威、汶人民有願其去者、雍中遂亦暫留,省憲奏功。奉詔駐汶川縣之塗禹山,控制西溝北路羌夷。以板橋、碉頭、克約、六蕩、大坪、小坪等處山林令其開耕住牧……。”因烏思藏調來的雍中羅洛思鎮壓汶川、茂縣、理縣羌民義軍有“功”,奉駐守汶川塗禹山嶺(劃歸理番縣管轄),成了羌族地區的世襲瓦寺土司。瓦寺各代土司,依仗封建王朝權威,大肆欺榨汶、理、茂地區的冉駹羌民,政治上殘酷壓迫,經濟上殘暴掠奪。災難重深的羌民們在不堪忍受下,迫使茂縣羌民王特於公元1736年(清乾隆元年)舉義旗,領導川西冉駹羌民大起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