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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渙之

(北宋元豐二年進士)

鎖定
王渙之(1060年-1124年),字彥舟,衢州常山(浙江常山縣)人,家居京口(鎮江),王漢之之弟,宋代官吏。 [1] 
元豐二年(1079年),中進士上第,特補武勝軍節度推官。時新置學官,被任為杭州教授,又知潁上縣。元祐中,任太學博士。後出任衞州通判,入朝後編修《兩朝魯衞信錄》。徽宗立,進言受帝嘉獎,升吏部員外郎,中書舍人。 [1] 
崇寧初,進給事中、吏部侍郎。後出任外官。知廣州時,堅決將殺害奴僕的蕃客正法。張商英任宰相時,復任他為吏部侍郎。後因病提舉明道宮。宣和六年(1124年),王渙之卒。 [1] 
彥舟
出生地
常山
出生日期
1060年
逝世日期
1124年
本    名
王渙之

王渙之人物經歷

因未及授官年齡,特補武勝軍節度推官。不久,調杭州教授。八年任宣義郎,知潁上縣,改越州教授。元祐中為太學博士,校對黃本秘書,後任衞州通判。元符元年(1098)召入編修《兩朝魯衞信錄》。徽宗即位,經大臣推薦應召入朝論國是。有“求言非難,聽之難;聽之非難,察而用之難”及“言無逆遜,唯是之從;事無今昔,唯當為貴;人無異同,唯正是用”等語,徽宗欲任以諫官御史,渙之以“臣由大臣薦,不可以居是官”,堅辭不受,改任吏部員外郎,調左司員外郎、起居舍人,升中書舍人崇寧元年(1102)進給事中、吏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廣州。因黨爭被解職,改知舒州,被蔡京列入“元祐黨籍”。繼而出守滁、潭、杭、揚諸州。大觀四年(1110),復任給事中、吏部侍郎。重和元年(1118)知中山府,加寶文閣直學士。 恬靜寡慾,淡於仕進。常言:“乘車常以顛墜處之,乘舟常以覆溺處之,仕宦常以不遇處之,則無事矣!”

王渙之人物軼事

將王之渙誤作王渙之,始於明正德年間陽山顧氏文房刻本《集異記》中“王渙之”條,敍“旗亭賭酒”故事,《集異記》乃中唐薛用弱所著,其它書均作王之渙。
參考資料
  • 1.    馬德涇,範然,馬傳生等主編.鎮江人物辭典.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2.第89-9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