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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華

(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

鎖定
王清華,男,漢族,湖北荊門人,1972年6月生,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學位,1998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1]  [3]  [6] 
2023年12月,王清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5]  [7] 
中文名
王清華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北荊門
出生日期
1972年6月

王清華人物履歷

歷任武漢市東西湖區建設局副局長,武漢市東西湖區台商投資區管委會副主任、工委委員兼東西湖區新興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武漢市東西湖區建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武漢市東西湖區教育局局長、黨委副書記,武漢商業服務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武漢市委辦公廳副主任,武漢市物價局局長、黨組書記,武漢市江夏區委副書記、區長,武漢市江夏區委書記, [2]  武漢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1]  [3]  [6] 

王清華人物事件

王清華涉嫌違紀

2023年6月5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武漢市副市長王清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5] 

王清華免去職務

2023年8月2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免去:王清華的武漢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6] 

王清華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11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武漢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清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清華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不信組織信騙子,官迷心竅,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串供堵口、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在幹部選拔任用和職工錄用等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權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為其家人提供接送服務,並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讓其他單位支付;膽大妄為,違規干預和插手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私德敗壞,生活糜爛,追求低級趣味;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清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清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7] 

王清華公開通報

2023年12月28日,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其中6起典型案例。其中有武漢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清華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問題。2014年春節至2023年春節期間,王清華先後多次違規收受私營企業主和下屬所送禮品、購物卡摺合共計37萬餘元,其中住院期間違規收受多名下屬所送禮金8.9萬元。2018年春節至2022年春節期間,王清華要求武漢某私營企業實際控制人何某出資安排其家人5次前往澳門、海南等地旅遊。王清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