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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珍

(山西省河津市退休教師)

鎖定
王淑珍,山西運城河津市的退休教師。1989年獲得過縣級優秀教師、運城地區勞動模範、全國優秀教師。
2019年2月27日,山西省運城市芮城縣法院對王淑珍案做出一審判決,敲詐勒索罪名成立,且4起事實均與其代理的案件有關。王淑珍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1-2]  2020年9月27日、28日,山西運城河津市退休教師王淑珍涉嫌敲詐勒索、非法經營案重審開庭。 [3] 
中文名
王淑珍
國    籍
中國

王淑珍人物經歷

1991到2017年間,王淑珍曾以公民代理身份參與了30餘起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及1起刑事申訴案件。代理案件過程中,她多次舉報、控告相關公職人員,其中的18名幹部先後受到河津市人大、市紀委及運城市紀委的處理,其中包括河津市檢察院原檢察長、河津市法院原副院長等。 [2-3] 

王淑珍所獲榮譽

1989年獲得過縣級優秀教師、運城地區勞動模範、全國優秀教師。

王淑珍人物事件

2019年2月27日,山西省運城市芮城縣法院對王淑珍案做出一審判決,敲詐勒索罪名成立,且4起事實均與其代理的案件有關。王淑珍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判決書中寫道:“被告人王淑珍、程津福借代理案件之機,採用威脅、要挾等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佔為己有,達到非法佔有之目的。” [1-2] 
2020年9月27日、28日,山西運城河津市退休教師王淑珍涉嫌敲詐勒索、非法經營案重審開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此次開庭地點為王淑珍的羈押地——運城市鹽湖區看守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