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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鳴

(江蘇省鎮江市檢察院清和園招待所原負責人)

鎖定
王海鳴,江蘇省鎮江市檢察院清和園招待所原負責人。
中文名
王海鳴
國    籍
中國
2004年以來,王海鳴利用職務身份影響,收受或索取賄賂價值人民幣60.6萬餘元。利用負責管理清和園招待所的職務便利,貪污公款5.5萬餘元。非法插手經濟糾紛,駕駛該院警車去企業查賬取證。目前,王海鳴已被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