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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

(廣東公安英烈)

鎖定
王浩男,1978年5月31日出生,漢族,遼寧省瀋陽市人。中共黨員。
中文名
王浩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遼寧省瀋陽市
出生日期
1978年5月31日
畢業院校
中國刑警學院畢業
性    別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王浩英雄履歷

王浩,中國刑警學院畢業,大學本科學歷,2001年7月參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南湖派出所案件偵查隊四級警員,二級警司警銜。在值班期間冒雨外出辦案因淋雨感染病毒引發病症造成器官衰竭,於2008年8月17日凌晨5時20分經搶救無效不幸去世。

王浩英雄事蹟

2008年8月11日,王浩因在值班期間冒雨外出到案發現場調查取證被淋雨而出現了發燒症狀。8月12日,王浩的發燒症狀開始加重,但他仍堅持辦理案件直到深夜。8月13、14日,王浩發燒症狀進一步加重,先後到羅湖中醫院和市中醫院就診,醫院給予了抗炎、退熱等治療。8月15日,王浩因發熱未愈到羅湖醫院就診,但他仍然惦記着案件的辦理並抽空到派出所加班工作。8月16日,王浩再次發熱,體温39.3攝氏度,同時伴上腹部脹痛再次至羅湖醫院就診並住院治療,當時發現王浩呼吸困難、體温達到40.6攝氏度,心跳達到每分鐘160-170次,羅湖分局立即聯繫組織專家會診,並於16日下午6時,將王浩轉至市第一人民醫院肝膽胰科ICU病房組織搶救,對其採取了插入呼吸機、膽管堵塞引流等救治措施。17日凌晨4時40分許,王浩病情突然惡化,呼吸、脈搏減弱,經醫生全力搶救無效,於當日5時20分去世。醫生初步診定為病毒感染引發病症,造成器官衰竭死亡。
王浩熱愛公安工作,勤於鑽研,樂於奉獻。自2005年9月份從廣州市公安局商調到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南湖派出所工作以來,他始終奮戰在偵查一線。在工作中,他主動積極、踏實肯幹,總是主動承擔疑難複雜的工作;在偵查辦案的實踐中,他勤於學習,善於總結,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他有很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崇高的職業使命感,為維護深圳特區的社會治安穩定作出了突出貢獻。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