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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
(金朝官吏)
鎖定
王浩,金朝官吏。
- 本 名
- 王浩
- 所處時代
- 金朝
- 去世時間
- 開興元年正月
- 主要成就
- 吏起身,初闢涇陽令
王浩
[1]
,由吏起身,初闢涇陽令,廉白為關輔第一。時西台檄州縣增植棗果,督責嚴急,民甚被擾,浩獨無所問,主司將坐之,浩曰:“是縣所植已滿其數,若欲增植,必盜他人所有,取彼置此,未見其利。”其愛民多此類。所在有善政,民絲毫無所犯,秦人為立生祠,歲時思之。
南遷後,為扶溝令。開興元年正月,民錢大亨等執縣官送款於北,大亨以浩有恩於民,不忍加刃,日遣所知勸之降,浩終不聽,於是殺之,無血。主簿劉坦、尉宋乙並見害。棄屍道路,自春徂夏,獨浩屍儼然如生,目且不瞑,烏犬莫敢近,殆若有神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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