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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馨
鎖定
- 中文名
- 王治馨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868年
- 逝世日期
- 1914年10月23日
- 出生地
- 山東萊陽
人物生平
王治馨,1868年生,山東萊陽縣人,清副貢。其早年做過袁世凱家的賬房先生,在袁世凱擔任山東巡撫時協助其鎮壓義和團運動,受到袁的重用,先後保舉知州、道員。後又攀附上袁的親信趙秉鈞。趙秉鈞是中國現代警察制度的創始人。1901年,按《辛丑條約》規定,天津城內不得駐紮中國軍隊。正在訓練新軍的袁世凱命令趙秉鈞挑出三千名新軍,在經過三個月的短期警察培訓之後開進天津城。王治馨協助趙秉鈞成立了天津巡警總局,負責巡警、消防、户籍、營繕、衞生等事務,開創清末地方警察機構的先河。王治馨隨後又擔任過京畿、奉天和東三省的警界高官和巡警總辦。他在東三省辦理公務時,被人舉報其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差點被袁世凱斬首,後經説情才免於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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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後,已在警界混了十餘年的王治馨任北京外城警察總監,升任京兆府尹(相當北京市市長),管轄北京地區和附近24個縣,在京城可是個大人物。那時候,京官普遍受賄,他們認為不能直接取諸民眾,取諸地方和下級官員是理所當然的。王治馨本是個魯莽貪婪之人,上任後居然收取了23個縣官賄金,每人孝敬幾千,其贓款達五萬以上。其中一個縣官之所以例外是因為後台太硬,王治馨也毫無辦法。王治馨在這樣短時間內收受如此巨大贓款,即使在前清亦是鮮有所聞。但他自認為有強大的警務司法背景,又是袁系北洋元老、總理趙秉鈞的親信,不會有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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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壽康,湖北武漢人,父子兩代翰林。他曾入翰林院任編修、赴日本考察政治接受維新思想。辛亥武昌首義後,湖北都督府成立,出任政事部副部長、都督府顧問、民政長等職。1913年調入北京,旋即就任都肅政史職,袁世凱曾屬意他大力整頓吏治。他秉性正直,清廉慎獨,平素不喜交遊,沉默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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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見了夏的彈劾報告,立刻批覆,命令逮捕王治馨並交由大理院審理。1914年6月27日,王治馨被速捕,按當時制定的《官吏犯贓治罪條例》第二條規定:貪贓五百元或一千元以上,即處無期徒刑或死刑。袁世凱遂下令處死王治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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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馨在官場多年,人際關係中也積善了不少人。如今遭致生死大禍,就有張勳、阮忠樞等20多人當面乞求袁世凱饒恕王治馨;有人呈文請求袁世凱“念舊部之誼,貸其一死”。但是,袁世凱對“乞恩之呈概不批答,乞恩之人概不接見”。趙秉鈞的夫人曾上門為王治馨求情,袁世凱在批覆死刑時,夫人正等在客廳。袁走出來告知她,“已經批辦,無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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