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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樹華

(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長)

鎖定
王樹華 ,女,漢族,1958年12月出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中文名
王樹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性    別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王樹華個人簡介

1980年參加工作,成為人民法官,先後任法警、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王樹華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法官的職責,依法審結了各類民事案件2000多件,沒有出現積案、錯案,沒有一案當事人纏訴上訪。王樹華先後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自1994年連續6年分別榮記個人三等功;並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稱號。2002年9月被評為“全國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2002年榮記個人一等功。2003年被評為河南省“人民滿意政法幹警”、“全國模範法官”。2004年元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中國法官十傑”稱號。2004年3月被評為“河南省十大女傑”、“河南省三八紅旗手”、“全國三八紅旗手”,2005年被評為“全國先進工作者”。
   [1] 

王樹華人物事蹟

王樹華一直從事民事審判工作。民事案件繁瑣細碎,被人稱為家長裏短的“小事”。但是,王樹華始終認為民事工作無小事,有些民事案件雖小,卻事關家庭和睦、鄰里團結、社會穩定。她為了審理好各類民事案件,多年來,她加班加點,超負荷地運轉,2000年春,她連續多天發燒、腹痛,由於她手頭的案件太多,便隱瞞病情,忍受疼痛,仍然堅持工作,直到累倒在工作崗位上才被送進醫院,經手術,從他腹腔內摘出拳頭大的腫瘤,醫生説,再晚送來就有生命危險,醫生一再叮囑她要繼續治療三個月,但她躺在病牀上始終牽掛着案件,手術後不久,便不顧家人的勸阻,回到單位工作。就這樣,她個人又審結了123件民事案件,結案數全院第一。
  王樹華把真正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讓人民羣眾滿意作為自己的司法追求,她為了做到案結事了,使各方當事人都滿意,體現法律效果的最佳統一,她毅然選擇了一條注重調解的辦案之路,不論調解再苦再難,她不畏“千難萬苦”,不惜“千言萬語”用她那真誠的愛心、敏鋭的洞察力和化解矛盾的審判藝術,使原、被告不計前嫌,握手言和,實非易事,被譽為調解高手。王樹華同志帶領全庭同志積極進行了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一方面依法改革舊的審判模式,來縮短辦案週期提高辦案效率。另一方面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作用,積極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對轄區內的人民調解員進行集中培訓指導,全庭法官每人都兼任一個社區委員會人民調解指導員的職務,指導人民調解員調解民事糾紛,利用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使大量的民事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他們的工作方法受到上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和推廣。2002年9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的第一次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王樹華作為全國法院系統唯一一名個人代表作了典型發言。她的事蹟在《人民日報》、《人民法院報》、《中國法制日報》、《河南日報》、《大河報》、《漯河內陸特區報》、《漯河電視報》、中央電視台、河南電視台等多家媒體做了專題報導。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