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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

(第三屆“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

鎖定
王晶,女,滿族,中共黨員,歷任遼寧丹東市公安局看守所管教員 [1]  、丹東市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長 [2] 
中文名
王晶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滿族
職    業
人民警察

王晶獲得榮譽

王晶 王晶
王晶同志先後被丹東市局評為“優秀女民警”、“十大標兵民警”;被丹東市評為首屆“十大女傑”、“感動丹東十大人物”、“優秀共產黨員”、“學雷鋒積極分子”;被省公安廳評為“十大傑出女警”、記一等功;被省政府評為“三八紅旗手”,優秀公務員,記一等功;被國家民委評為全國少數民族優秀青年 [1]  ,獲得第三屆“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 [3]  ,並被授予“公安部二級英模” [4] 

王晶先進事蹟

王晶同志從事管教工作13年來,始終牢記並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忠實地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紮根基層監所,堅持以人為本,依法文明管教,用真情感化監管對象,保護她們的合法權益。她共為在押人員捐衣物110多件,捐款4700元,給12名刑滿釋放人員及家屬找工作,給18名在押人員聘請律師,其中有4名由死刑改為死緩。她10年如一日,兑現為一死刑犯的養父母送終,幫助孩子上學、就業的承諾。她幫助一死刑犯尋找到17年沒有見到面的女兒,感化罪惡的靈魂。她用自己的行動詮釋了“文明管理、真情感化、構建和諧”的深刻內涵 [1] 
犯人鄒紅家住寬甸,因販毒被判了6年徒刑。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當鄒紅繼父揹着生病的外孫女來看守所探視的時候,孩子口渴了,鄒的繼父從地上揀了個塑料瓶接涼水給孩子喝。王晶一看這個情景,立馬掏出100元錢,遞給了鄒紅的繼父,説:“大爺,這是我的一點心意,給孩子拿去治病吧。”會見後,王晶瞭解到孩子患有嚴重腎病,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王晶告訴鄒紅這個事馬上解決不了,你到監獄放心改造,我會把這個事當事辦的。鄒紅到監獄後,王晶開始為可憐女孩兒呼籲,把這個事彙報到市婦聯和寬甸縣婦聯,引起了兩地婦聯的高度重視,市縣兩地婦聯的領導來到了看守所,找王晶瞭解鄒紅家庭和孩子的情況,決定給這個不幸家庭伸出援助之手。當婦聯把2000元救助金遞給鄒紅的繼父時,全家人流下了熱淚。當鄒紅在監獄聽説這個事後,給她來信表示感謝,由於積極改造,監獄給鄒紅減刑一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