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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燕

(雲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

鎖定
王春燕,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雲南東川人,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1985年9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4] 
2023年3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王春燕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9] 
中文名
王春燕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雲南東川
出生日期
1963年12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王春燕人物履歷

1985年09月至1996年06月,在昆明重機廠工作
1996年06月至2002年02月,任昆明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2002年02月至2003年12月,任雲南圓正軸承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3年12月至2005年06月,任昆明市機械工業行業協會黨組書記、會長
2005年06月至2008年07月,任昆明市經濟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08年07月至2013年03月,任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其間:兼任嵩明空港新區黨工委書記、嵩明楊林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2013年03月至2013年08月,任昆明市副市長、嵩明縣委書記
2013年08月至2017年02月,任昆明市副市長、呈貢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7年02月至2017年09月,任昆明市委常委、呈貢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7年09月至2018年10月,任雲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8年10月,任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1-3]  [5-6] 

王春燕人物事件

王春燕違紀被查

2021年12月3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王春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 

王春燕免去職務

2022年2月16日,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王春燕的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職務。 [8] 

王春燕提起公訴

2023年3月,雲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王春燕(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玉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春燕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春燕利用擔任嵩明縣委書記、昆明市副市長、昆明市委常委、雲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雲南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