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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燕
(雲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
鎖定
- 中文名
- 王春燕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雲南東川
- 出生日期
- 1963年12月
- 政治面貌
- 中共黨員
王春燕人物履歷
1985年09月至1996年06月,在昆明重機廠工作
1996年06月至2002年02月,任昆明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2002年02月至2003年12月,任雲南圓正軸承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3年12月至2005年06月,任昆明市機械工業行業協會黨組書記、會長
2005年06月至2008年07月,任昆明市經濟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08年07月至2013年03月,任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其間:兼任嵩明空港新區黨工委書記、嵩明楊林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2013年03月至2013年08月,任昆明市副市長、嵩明縣委書記
2013年08月至2017年02月,任昆明市副市長、呈貢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7年02月至2017年09月,任昆明市委常委、呈貢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7年09月至2018年10月,任雲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春燕人物事件
王春燕違紀被查
王春燕免去職務
王春燕提起公訴
2023年3月,雲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王春燕(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玉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春燕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春燕利用擔任嵩明縣委書記、昆明市副市長、昆明市委常委、雲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雲南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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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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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王春燕接受審查調查|雲南省|王春燕|嚴重違紀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1-12-03]
- 2. 主動投案!王春燕被查 .上觀新聞[引用日期2021-12-03]
- 3. 雲南省管幹部任前公示公告【8】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3-02-23]
- 4. 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王春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環球網[引用日期2021-12-03]
- 5. 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王春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雲南省紀委[引用日期2021-12-03]
- 6. 領導信息 - 王春燕 - 雲南省應急管理廳 .雲南省應急管理廳[引用日期2021-08-12]
- 7. 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王春燕接受審查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1-12-03]
- 8. 權威發佈丨雲南省人民政府發佈一批任免職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網[引用日期2022-02-26]
- 9.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楊權、汪洪溟、王春燕、李振雄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2023-03-16[引用日期202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