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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明

(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原黨委書記)

鎖定
王春明,男,漢族,1966年5月生,黑龍江綏化人,大學學歷,1990年4月參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黨委書記。
2024年3月消息,王春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王春明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6年5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王春明人物履歷

歷任北大荒商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北大荒商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北大荒商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北大荒糧食收儲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北大荒商貿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北大荒糧食收儲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糧食貿易流通部總經理,北大荒商貿(收儲)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黨委書記。

王春明人物事件

王春明違紀被查

2023年9月,王春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王春明依法雙開

2024年3月,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王春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王春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違規組織公款吃喝;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謀求職務晉升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作調動、職務晉升、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罪。
王春明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組織公款吃喝;違背組織原則,跑官要官,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毫無紀法底線,靠企吃企,大搞權錢交易,貪斂錢財,嚴重破壞所任職國有企業政治生態;道德敗壞,腐化墮落,搞權色、錢色交易。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黨的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春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