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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亮
(寧夏伊斯蘭經學院原院長)
鎖定
王明亮,男,回族,1962年3月出生,寧夏銀川人,中共黨員,198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曾任寧夏伊斯蘭經學院院長(副廳級)。
2016年11月,因涉嫌貪污案,被提起公訴。
- 中文名
- 王明亮
- 民 族
- 回族
- 出生日期
- 1962年3月
- 出生地
- 寧夏銀川
王明亮人物履歷
1987.07-1989.12 寧夏農學院附中任教
1989.12-1993.10 寧夏回族自治區顧問委員會調研處工作
1993.10-1997.08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統戰部研究室工作
1997.08-2002.03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統戰部民族宗教處主任科員
2002.03-2005.04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統戰部民宗處副處長
2005.04-2007.05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統戰部民宗處正處級調研員
2007.05-2009.12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統戰部研究室主任
2009.12-2013.08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
[1]
王明亮人物事件
王明亮立案偵查
王明亮依法逮捕
王明亮撤銷資格
2016年11月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十屆26次常委會議通過,鑑於王明亮嚴重違紀,根據自治區紀委建議,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撤銷其政協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6]
王明亮提起公訴
2016年11月29日,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寧夏伊斯蘭教經學院原院長、寧夏回族自治區原政協委員王明亮(副廳級)涉嫌貪污一案,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明亮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王明亮,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中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明亮在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產,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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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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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明亮 .固原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3-07-11]
- 2. 閻評任固原市政協副主席 王明亮不再擔任(圖|簡歷)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3-08-28]
- 3. 寧夏伊斯蘭教經學院原院長王明亮被立案偵查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6-10-17]
- 4. 寧夏自治區檢察院依法對王明亮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 [引用日期2016-10-26]
- 5. 寧夏伊斯蘭教經學院原院長王明亮被提起公訴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6-11-29]
- 6. 關於撤銷王明亮政協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寧夏 .寧夏新聞網[引用日期2023-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