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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東

(江西省贛州市會昌縣林業局老幹部辦公室原主任)

鎖定
王旭東,男,漢族,1965年4月出生,江西會昌人,在職大學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會昌縣林業局老幹部辦公室主任。
2023年8月,王旭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文名
王旭東
國    籍
中國
籍    貫
江西會昌
出生日期
1965年4月

王旭東人物履歷

1985年8月至1987年4月,會昌縣國營永隆採育林場營林股股長;
1987年4月至1997年2月,歷任會昌縣林業局林業技術推廣站幹部、副站長;
1997年2月至2001年2月,會昌縣湘江鎮林業工作站站長;
2001年2月至2001年10月,會昌縣文武壩鎮林業工作站站長;
2001年10月至2006年4月,會昌縣林業局林業技術推廣站副站長;
2006年4月至2020年6月,會昌縣林業局營林股股長;
2020年6月至2023年7月,會昌縣林業局老幹部辦公室主任 [1-2] 

王旭東人物事件

王旭東違紀被查

2023年5月17日,清廉贛州消息,會昌縣林業局老幹部辦公室主任王旭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會昌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王旭東依法雙開

2023年8月,會昌縣紀委縣監委對會昌縣林業局老幹部辦公室原主任王旭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旭東身為黨員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林吃林”,大搞權錢交易。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申報補助、項目承建、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王旭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會昌縣紀委常委會、會昌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王旭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王旭東公開通報

2023年9月,贛州市通報8起違規吃喝送禮等典型問題,包括會昌縣林業局老幹部辦公室原主任王旭東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 [3] 
2013年至2021年,王旭東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煙酒和禮金,大部分違紀行為發生在春節或中秋節前。王旭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7月,王旭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