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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元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

鎖定
王新元,男,漢族,1961年11月出生,北京人,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0月參加工作,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北京市公安局一級警務專員。 [2]  [5] 
2022年3月,王新元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王新元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北京市
出生日期
1961年11月

王新元人物履歷

1980年08月至1983年06月,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樓梓莊派出所民警;
1983年06月至1988年08月,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樓梓莊派出所副所長;
1988年08月至1989年03月,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警隊副隊長;
1989年03月至1991年12月,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警隊副隊長(正科級);
1991年12月至1996年08月,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1996年08月至1997年04月,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副處級);
1997年04月至2002年08月,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麥子店派出所所長;
2002年08月至2004年05月,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裝備財務處處長;
2004年05月至2008年06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副總隊長;
2008年06月至2011年04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政治委員;
2011年04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政治委員;
2015年12月至2021年03月,任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1年03月至2022年03月,任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北京市公安局一級警務專員。 [1-2]  [5] 

王新元人物事件

王新元違紀被查

2021年6月8日,據清風北京消息: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北京市公安局一級警務專員、豐台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新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 

王新元雙開處理

2022年3月,經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公安局一級警務專員王新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新元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無償接受裝修服務;違規干預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新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新元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