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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玉

(原中共雲南省委常委)

鎖定
王文玉(1913~1990)山東省黃縣(今龍口市)人。曾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省紀委常務書記。1990年3月7日病逝,終年77歲。 [1] 
中文名
王文玉
籍    貫
山東省黃縣(今龍口市)
出生日期
1913年
逝世日期
1990年

目錄

王文玉人物生平

出身貧苦,青少年時期種地,做過木、石、泥水匠,趕馬車,淘沙金,拉過纖,“闖”過關東。一次,搶起斧子劈死日本監工,逃亡回鄉。1939年春參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0~1941年。在家鄉任支部組織委員、村長、鄉長。1942~1945年,任中共黃縣縣委委員、組織部長,龍口市工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1946年任北招縣委副書記,1947年7月任北海武工隊政委、地委人武部副部長、軍分區參謀處副處長。1949年7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二野西南服務團雲南支從6大隊副大隊長,隨軍到雲南。1950年3月,任宣威縣委書記,1951年冬任中共武定地委委員兼農委書記,地委副書記。1953年4月,武定、楚雄兩地委合併後,任楚雄地委副書記、書記兼楚雄軍分區政委。1966年2月任雲南省建委副主任。“文革”開始後,1967~1972年遭迫害。1973年至1975年5月任中共昆明市海埂農場黨委副書記、書記。1975年6月任昭通地委書記、地革委主任,認真貫徹雲南省委擴大會議向中央的報告,開始整頓昭通的混亂局面。王文玉在昭通工作期間,經過調查研究,首先抓增強黨性,克服派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時報經省委同意。處理鹽津縣“刮紅色颱風”的錯誤做法;對地區一些部門和縣、公杜班子進行調整,清洗和依法處理犯有殺人罪行,在派性掩護下混人各級領導班子的犯罪分子;對一些犯有嚴重錯誤或派性嚴重,不適宜在原地工作的領導幹部,有的調到異地,有的免職。同時起用一些被錯誤處理或因觀點不同,長期被掛起來的幹部。接着抓平反冤假錯案,落實政策,他帶領工作組到巧家、鹽津,為大寨“革命黨”假案平反。至1976年2月。全區共為11300多人平反昭雪。他提出“除了階級報復殺人、挾私報復殺人、一人蔘與殺死數人和殺人情節很惡劣者,必須逮捕法辦外,其餘都可不抓,採取交羣眾管制等辦法”作為內部掌握的原則。1975年6月至次年2月,公安部門逮捕殺人犯罪分子228人,法院依法判刑。同期王文玉抓整頓工農業生產秩序,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1975年全區工農業總產值、糧食產量、財政收入等很快增長。
1976年3月後,開展“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王文玉被攻擊為執行鄧小平“右傾翻案路線”,逼迫他和地委其他2名成員“轉彎子”,釋放被逮捕的犯罪分子,已落實政策的要重新翻過來,遭到王文玉抵制。省委要他到鎮雄向全區縣委書記擴大會議作檢討,他寧肯“丟官”、“受處分”,斷然拒絕到會作檢討。1976年7月,王文玉被停職檢查。江青反革命集團被粉碎後,1977年3月4日,省委撒銷對王文玉停職的通知,恢復昭通地委書記職務。他結合昭通實際,抓撥亂反正,主持查清昭通與林彪、“四人幫”篡黨奪權有牽連的人和事。執行中央“冷處理”指示,查清錯誤事實後,對人暫時不作處理,留待兩三年後再作處理。
繼續抓被“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中斷的落實政策工作,1977年至1978年11月,基本解決“文革”中的冤假錯案,並對一些歷史老案進行復查改正。他重視工農業生產,1978年委託地委副書記、行署副專員於剛到昭通煙廠蹲點整頓,歷時半年多,打下煙廠的發展基礎。針對昭通自然地理條件,他在1978年3月威信新城全區油菜現場會議上提出“不光要抓好糧食生產,也要重視多種經營”的指導思想。從山東聘請一批蘋果樹嫁接剪枝技術人員,到昭、魯兩縣幫助發展蘋果生產。1978年11月,王文玉調省紀委工作。1979年3月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省紀委常務書記,1983年12月離職休養。生病住院期間,多次向組織和家屬表示,去世後,一切從簡,不開追悼會,不搞遺體告別儀式,將遺體獻給醫學科研事業。1990年3月7日病逝,終年77歲。 [1] 
參考資料
  • 1.    張榮才;楊孝全;馬才順;楊光文,昭通地區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昭通地區志 下卷/人物;雲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10月;第485-4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