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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俊

(“三三系集資詐騙案”主犯)

鎖定
王文俊,“三三系集資詐騙案”主犯。曾向境內外48萬餘人非法集資530餘億元,案發時15萬餘人的資金170億餘元不能歸還!
2020年5月8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其中對王文俊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中文名
王文俊
所涉話題
“三三系集資詐騙案”主犯
同    夥
王文瀾等

王文俊犯罪經歷

2015年3月至2018年5月,王文俊在不具備資金兑付能力的情況下,夥同王文瀾等多人,先後成立玉茶坊、訊通公司、康滿堂、湖北玉子春秋、易通公司等數十家公司(以下簡稱“三三”系公司)。
上述“三三”系公司由王文俊實際控制,以玉茶坊、康滿堂店鋪、寶利來平台、易通商城開展“線下實體加盟”“線上玉石資產證券化交易”“網上商城”為幌子,僱傭邵潔等人為負責人的寶利來平台操盤團隊,通過網站、微信羣及舉辦會議、活動等形式開展虛假宣傳,許諾高額回報,從事非法集資活動。
經查明,王文俊等人向境內外48萬餘人非法集資530餘億元。至案發,造成15萬餘人的資金170億餘元不能歸還。案發後,公安機關凍結、查封、扣押了涉案的存款、房產、土地、車輛、玉石等財物。
法院認定,被告人王文俊夥同被告人王文瀾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在明知集資模式不可持續、無實際兑付能力的情況下,通過線下實體加盟、線上金融和網上商城的方式,使用詐騙方法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王文俊依法判決

2020年5月8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其中對王文俊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除此之外,法院對王文瀾等14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十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沒收財產、罰金,還對趙小龍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定罪處罰,責令王文俊等15人以各自參與額為限退賠違法所得人民幣170億餘元,按損失比例發還各損失的集資參與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