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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應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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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應熊(1589年-1647年)字非熊,號春石,四川巴縣人 [5]  樂磧青溪裏(今重慶市渝北區洛磧鎮)人。極聰慧,少家貧,力學,四川按察使、《蜀中廣記》作者曹學佺非常器重他,並親自教學。 [4] 
萬曆四十年(1612年)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官至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兵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督川、湖、雲、貴軍務,卒贈太保建極殿大學士,諡號“文恪”。王應熊博雅能文,尤工詩,著有《春石集》。
非熊
春石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四川巴縣(今重慶市) [5] 
出生日期
1589年
逝世日期
1646年
主要成就
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兵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主要作品
《春石集》
本    名
王應熊

王應熊人物生平

王應熊極聰慧,少家貧,力學,四川按察使、《蜀中廣記》作者曹學佺非常器重他,並親自教學。萬曆四十年(1612年)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授翰林院檢討。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主持會試。次年,授徵侍郎。
天啓元年(1621年),持節封蜀藩。正值奢安之亂,僑居夷陵(今湖北宜昌)。天啓六年(1626年),授中憲大夫丁憂歸家。
崇禎三年(1630年),升禮部右侍郎協理詹事府事。上書論中官事,由於甚合帝意,得到崇禎帝的注意。
崇禎五年(1632年),升禮部左侍郎馮元飆言王應熊貪污,無大臣體,宜罷,皆不納。王應熊博學多才,熟悉典故,性格豁刻強橫,人多畏之。又與周延儒温體仁結黨。
崇禎六年(1633年),擢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充經筵講官,章正宸範淑泰攻之,王應熊佯具疏引退。
崇禎七年(1634年),擢文淵閣大學士
崇禎八年(1635年),張獻忠破鳳陽,毀皇陵,王應熊包庇座主、鳳陽巡撫楊一鵬和温體仁的姻親、鳳陽巡按吳振纓,預泄詔旨,被範淑泰參劾,罷官,返巴縣。
崇禎十二年(1639年),弟王應熙與同鄉、南京吏部侍郎倪斯蕙之子倪天和相軋成大獄,借勢遂破其家,道路以目,輿論不能平。
崇禎十五年(1642年),周延儒薦王應熊以自代,以其強狠為援,冬十一月,召王應熊入朝。崇禎十六年(1643年),周延儒死,王應熊抵京,請入對,不許;請歸田,許之。由金陵折走江西回巴縣。
崇禎十七年(1644年),南明弘光政權任王應熊為兵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總督川、湖、雲、貴軍務,楚、鄖、貴、廣悉聽應熊節制,專剿張獻忠,給銀三萬兩,賜尚方寶劍。值難受命,名為督師而無師可督,無功,端坐受拜而已。王應熊散盡家財,招兵數千人,開府遵義,推薦川將羅於莘、侯天錫、曾英王祥
隆武元年(1645年),擢少保、武英殿大學士。八月,王應熊到巫山,組織川東一帶武裝抗擊張獻忠。楊展收復川南,王應熊轉移到綦江,又轉移到瀘州,最後回駐遵義。
隆武二年(1646年),清軍入川,招降王應熊,王應熊斬殺來使,棄遵義入畢節
永曆元年(1647年)正月,封長壽伯,至仁懷卒。 [1] 太保、建極殿大學士,諡號“文恪”。 [2] 

王應熊家族成員

子:王陽禧,字箕文,死於兵,無後。
族子:王更律,率軍降清。

王應熊史料原文

王應熊,字非熊,巴縣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天啓中,歷官詹事,以憂歸。
崇禎三年,召拜禮部右侍郎。明年冬,帝遣宦官出守邊鎮,應熊上言:「陛下焦勞求治,何一不倚信羣臣,乃羣臣不肯任勞任怨,致陛下萬不獲已,權遣近侍監理。書之青史,謂有聖明不世出之主,而羣工不克仰承,直當愧死。且自神宗以來,士習人心不知職掌何事,有舉《會典》律例告之者,反訝為申、韓刑名。近日諸臣之病,非臨事不擔當之故,乃平時未講求之過也;亦非因循於夙習之故,實愆忘於舊章之過也。」語皆迎帝意,遂蒙眷注。嘗酗酒,詬尚書黃汝良,為給事中馮元飆所劾,汝良為之隱,乃解。五年,進左侍郎,元飆發其貪污狀,帝不省。
應熊博學多才,熟諳典故,而性谿刻強很,人多畏之。周延儒、温體仁援以自助,鹹與親善。及延儒罷,體仁援益力。六年冬,廷推閣臣,應熊望輕不與,特旨擢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何吾騶併入參機務。命下,朝野胥駭。給事中章正宸劾之曰:「應熊強愎自張,縱橫為習,小才足覆短,小辨足濟貪,今大用,必且芟除異己,報復恩仇,混淆譭譽。況狼籍封靡,淪於市行。願收還成命,別選忠良。且訛言謂左右先容,由他途以進,使天下薰心捷足之徒馳騁而起,為聖德累不小。」帝大怒,下正宸詔獄,削籍歸。有勸應熊為文彥博者,應熊咈然,佯具疏引退,語多憤激。屢為給事中範淑泰、御史吳履中所攻,帝皆不問。
八年正月,流賊陷鳳陽,毀皇陵。巡撫楊一鵬,應熊座主;巡按吳振纓,體仁姻也。二人恐帝震怒,留一鵬、振纓疏未上,俟恢復報同奏之,遂擬旨令撫按戴罪。主事鄭爾説、胡江交章詆應熊、體仁朋比誤國,帝怒謫二人,而給事中何楷、許譽卿、範淑泰,御史張纘曾、吳履中、張肯堂言之不已。淑泰言:「一鵬《恢復疏》以正月二十一日,《核察失事情形疏》以正月二十八日,天下有未失事先恢復者哉?應熊改填月日,欺誑之罪難辭。」且劾其他受賄事。帝顧應熊厚,皆不聽,而鐫楷、纘曾秩,慰諭應熊。應熊亦屢疏辯,謂:「座主門生,誼不容薄,敢辭比之名。票擬實臣起草,敢辭誤之罪。」楷益憤,屢疏糾之,最後復疏言:「故事,奏章非發抄,外人無由聞;非奉旨,邸報不許抄傳。臣疏六月初十日上,十四日始奉明旨,應熊乃於十三日奏辯,旨尚未下,應熊何由知?臣不解者一。且旨下必由六科抄發。臣疏十四日下,而百户趙光修先送錦衣堂上官,則疏可不由科抄矣。臣不解者二。」應熊始懼,具疏引罪。帝下其家人及直日中書七人於獄。獄具,家人戍邊,中書貶二秩。應熊乃屢疏乞休去,乘傳賜道里費,行人護行。帝亦知應熊不協人望,特己所拔擢,不欲以人言去也。
十二年遣官存問。其弟應熙橫於鄉,鄉人詣闕擊登聞鼓,列狀至四百八十餘條,贓一百七十餘萬,詞連應熊。詔下撫按勘究。會應熊復召,事得解。
時延儒再相,患言者攻己,獨念應熊剛很,可藉以制之,力言於帝。十五年冬,遣行人召應熊。明年六月,應熊未至,延儒已罷歸。給事中龔鼎孳密疏言:「陛下召應熊,必因其秉國之日,眾口交攻,以為孤立無黨;孰知其同年密契,肺腑深聯,恃延儒在也。臣去年入都,聞應熊賄延儒為再召計。延儒對眾大言,至尊欲起巴縣。巴縣者,應熊也。未幾,召命果下。以政本重地,私相援引,是延儒雖去猶未去,天下事何堪再誤!」帝得疏心動,留未下。已而延儒被逮,不即赴,俟應熊至,始尾之行。一日,帝顧中官曰:「延儒何久不至?」對曰:「需王應熊先入耳。」帝益疑之。九月,應熊至,宿朝房。請入對,不許;請歸田,許之,乃慚沮而返。
十七年三月,京師陷。五月,福王立於南京。八月,張獻忠陷四川。乃改應熊兵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總督川、湖、雲、貴軍務,專辦川寇。時川中諸郡,惟遵義未下,應熊入守之,縞素誓師,開幕府,傳檄討賊。明年奏上方略,請敕川陝、湖貴兩總督,鄖陽、湖廣、貴州、雲南四巡撫出師合討,並劾四川巡撫馬體乾縱兵淫掠,革職提問。命未達而南都亡,體乾居職如故。已而獻忠死,諸將楊展等各據州縣自雄,應熊不能制。其部將曾英最有功,復重慶,屢破賊兵。王祥亦出師綦江相犄角。祥才武不及英,而應熊委任過之。又明年十月,獻忠餘黨孫可望、李定國等南走重慶,英戰歿。可望襲破遵義,應熊遁入永寧山中,旋卒於畢節衞。一子陽禧,死於兵,竟無後。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