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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憲

(明朝兵部尚書)

鎖定
王憲(1464年~1537年),字維綱,山東東平人。
明朝弘治三年(1490年),王憲考中進士,官至兵部尚書,追贈少保,諡號康毅。
全    名
王憲
維綱
荊山
諡    號
康毅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東東平
出生日期
1464年
逝世日期
1537年
主要成就
安定邊疆
主要作品
《督府奏議》
最高官職
兵部尚書

王憲生平經歷

弘治三年(1490)進士。歷任阜平滑縣知縣。召拜監察御史巡按蘇州松江
正德初年,擢大理寺丞。升任右僉都御史。清理甘肅屯田。進右副都御史遼東巡撫丁外艱起復,歷任鄖陽巡撫、大同巡撫。以應州禦敵之功,蔭錦衣衞,世襲百户。升任户部右侍郎陝西巡撫。入為兵部右侍郎。京城附近有人作亂,王憲和太監張忠、都督朱泰抓捕他們,以功蔭錦衣衞。明武宗南征,命率户部、兵部、工部郎官各一人督理軍儲。明武宗回京,以中旨代替王瓊,出任兵部尚書
明世宗即位,被給事中史道彈劾,罷官。
嘉靖四年(1525),廷推鄧璋及王憲為三邊總制言官認為不可,但明世宗還是啓用了王憲,下詔以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總制三邊。部將王宰、史經擊敗吉囊入侵,明世宗璽書褒獎。吉囊率數萬騎兵渡河從石臼墩深入,王憲率總兵官鄭卿、杭雄、趙瑛等分據要害進攻,都指揮卜雲斷其歸路。敵軍至青羊嶺,大敗而去。五日四捷,斬首三百餘級,獲馬駝器仗無數。明世宗大喜,加王憲太子太保,蔭一子,王憲共獲得三次蔭錦衣衞世襲百户。中官花絨於陝西,王憲請求廢止。九廟成,王憲請求釋放“大禮議”的罪臣,頗為士大夫所稱道。張璁桂萼想要起用王瓊為總制,於是改任王憲為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後詔入任左都御史。朔州告急,廷推王憲總督宣府大同。王憲不肯出發,説:“我剛入中台,何見驅亟也。”給事中夏言趙廷瑞彈劾王憲託疾避難,再次罷官回鄉。
嘉靖十年(1531),明世宗追念王憲,召為兵部尚書。小王子入侵,王憲上陳平戎及諸邊防禦事宜。又請立京營分伍操練法,諸將不得藉內府供事,規避營操。得到明世宗的採納。按照舊制,軍功論敍,有生擒斬首當先殿後奇功頭功諸等,其後胡亂冒充日益增多。王憲確定軍功襲替的規則,自永樂正德,酌其輕重大小之差,分別剖析。明世宗下詔寫入《大明會典》,成為定式。不久,兼督團營西番諸國前來朝貢,稱王號者百餘人。王憲與禮臣夏進言請如成化弘治年間的慣例,答敕止國王一人,限制貢期、人數。得到採納。
大同兵變,王憲起初進言首亂當誅,其餘宜遣散。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王憲不敢堅持意見。劉源清攻城不能下,又遇上韃靼入侵,請求別遣大臣抵禦韃靼,自己可以專心攻城。王憲支持他的上奏,很多論者紛紛讚賞王憲。明世宗明白大同是重鎮,不宜破壞,於是擱置了該事,叛亂平定。劉源清得罪罷官。
七十歲時,王憲致仕
七十三歲時,去世,贈少保,諡康毅。 [1-2] 

王憲親屬成員

兒子:王汝孝,字紹甫,明朝嘉靖五年(1526)進士,歷任禮部郎中翰林修撰山西提學副使、陝西參政河南布政使,官至右副都御史順天巡撫,因事謫戌而卒。 [1-2] 

王憲人物評價

明史》:“鉞(李鉞)諸人皆以威略幹濟顯於時。鉞與王憲、王以旂之治軍旅,李承勳範鏓之畫邊計,才力均有過人者。胡世寧奮不顧身,首發奸逆,危言正色,始終一節。《》稱‘王臣蹇蹇’,世寧近之矣。王邦瑞抵抗權幸,躓而復起,鄭曉諳悉掌故,博洽多聞,兼資文武,所在著效,亦不愧名臣雲。” [1] 
國朝獻徵錄》:“天性孝友,敦尚節儉,歷官四十餘載,不激不抗,有古大臣風。”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