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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信

(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原副主任)

鎖定
王忠信 [1]  ,男,漢族,1962年10月生,河北藁城人,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天津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曾任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
中文名
王忠信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2年10月
畢業院校
天津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畢業
性    別

王忠信人物履歷

1979年至1983年在南開大學哲學系專業學習;
1983年8月起先後任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2年6月起任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副調研員;
1993年6月起任天津市人防經營公司副書記、副經理(1996年9月至1999年3月在天津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進行在職研究生MBA學習);
2000年4月起任天津市人防工程經營開發總公司總經理;
2012年9月起任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

王忠信任免信息

2019年6月,免去王忠信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2] 

王忠信批准逮捕及判決書

2019年5月26日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天津市監察委員會留置,2019年11月26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0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王忠信2009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天津市人防經營開發總公司(以下簡稱“市人防總公司”)總經理、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防辦”)副主任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多次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85.9962萬元。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王忠信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留置的,羈押、留置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6日起至2029年11月25日止。罰金於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繳納。)
二、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王忠信退繳違法所得人民幣473.49156萬元、2件阿瑪尼服裝,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