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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

(明朝初期將領、定遠侯)

鎖定
王弼(?~1393年),安徽定遠人。明朝開國功臣。
至正十二年(公元1352年),投靠朱元璋,其後屢建戰功。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參加平江戰役,痛擊張士誠,立下大功。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擔任大都督府僉事,世襲指揮使,冊封定遠侯。洪武十一年(1378年),隨沐英征伐西番。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隨傅友德征伐雲南。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和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先後隨馮勝藍玉討伐北元,頗有功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捲入藍玉案,坐罪處死。
南明弘光帝繼位,追諡“武威”。
雙刀王
所處時代
明朝初期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臨淮(安徽鳳陽)
逝世日期
1393年
主要成就
平定北元
本    名
王弼
爵    位
定遠侯
諡    號
武威

王弼人物生平

王弼早年經歷

約元朝至正十二年(公元1352年),王弼集結鄉里依仗三台山樹柵自保,因為擅使大刀,被稱為“雙刀王”。 [1] 
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王弼率領鄉里投奔在濟江歸順於朱元璋,朱元璋知曉王弼的才能,讓他擔任宿衞,隸屬於鄧愈軍隊。 [1]  [2] 

王弼建功元末

約至正十七年(公元1354年),王弼率軍於湖州擊敗了張士誠的軍隊,攻下石埭縣。
至正十八年(公元1355年),攻打婺源州,率軍攻南門,破城,斬殺了婺源州守將鐵木兒不花,繳獲兵甲三千。 [3]  因此被提升為元帥,率軍攻打蘭溪、金華、諸暨,馳援池州,收復太平,又領軍攻打龍興、吉安。 [4] 
至正二十三年(公元1363年)七月,王弼在鄱陽湖水戰中於涇江口攔擊陳友諒,隨後跟隨大軍平定武昌 [5] 
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365年),率軍攻克廬州,佔領安豐,攻破襄陽、安陸、淮東、舊館。 [6] 
至正二十六年(公元1366年)八月,招降張士誠的將領朱暹,從而佔領湖州,升任驍騎右衞親軍指揮使,奉命攻打張天琪。隨後隨大軍圍攻平江,王弼在盤門駐軍。張士誠親自率領精兵從西門突圍,想要突破常遇春的防線,常遇春分兵北濠截斷了他的後衞部隊,而另派兵與張士誠戰鬥,張士誠軍拼死搏鬥,戰況激烈。常遇春拉着王弼的手臂説:“軍中都稱你為健將,你能為我解決這個問題嗎?”王弼答應後,騎着馬,揮着雙刀衝進陣中,小退張士誠軍,常遇春率兵乘勝前進,張士誠軍大敗,人馬多溺死在沙盆潭中。張士誠也落水,險些身亡,倉惶逃入城中,從此不敢再城作戰。張士誠被平定後,王弼得到的獎賞十分豐厚。 [7] 
至正二十七年(公元1367年),王弼隨大軍北伐中原,攻下山東,平定黃河南北,從而攻佔元朝都城大都,又攻克山西,趕跑擴廓。從河中渡黃河,攻克陝西,征討察罕腦兒後回師。 [8] 

王弼明初時期

明朝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被授予大都督府僉事,世襲指揮使。 [9]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和藍玉統領騎兵剿滅蒙古殘軍。 [10] 
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增加食祿為兩千石。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正月,朱元璋命令中書省右丞丁玉與中山侯湯和、潁川侯傅友德、僉都督藍玉、王弼等一起帶領軍隊前往陝西延安防邊。 [11]  九月,和湯和、傅友德同受賞賜。
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王弼擔任西平侯沐英副將,和藍玉統率騎兵前往征伐西番,降服了朵甘諸酋和洮州十八族(西番十八族),戰功顯赫,升任右副總兵,賜號宣力武臣,食祿二千石。 [12] 
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正月,女兒嫁給楚王朱楨。十一月,因徵西功被封為定遠侯。
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十二月,和景川侯曹震、宣德侯金朝興率兵二萬三千分道進取臨安諸路。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正月,和曹震兵至威楚路,元朝守將閻乃馬歹、劉車車不花投降。二月,王弼隨傅友德征討雲南,到了大理,土酋段世扼守龍尾關。王弼率軍從洱海向上關進軍,和沐英的部隊夾擊段世,攻破了龍尾關,活捉段世,隨後平定鶴慶、麗江諸郡。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因徵大理功勞增加俸祿五百石,給予世券,世襲定遠侯。 [13]  六月,賜賞,率軍徵南。

王弼北伐北元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任左參將,跟隨馮勝北伐,降服了納哈出 [14]  七月,率軍前往信州道迎接北元降將的家屬,半途被土匪劫掠,搶走七百多匹馬。 [15]  八月,和一眾王侯歸還南京。
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正月,和曹國公李景隆、鶴慶侯張翼前往鳳陽留守司、徐邳等衞調動軍隊前往漠北防邊。 [16]  三月,再次以副將軍之職跟隨藍玉出塞,軍隊到達慶州後,探知北元后主在捕魚兒海(貝加爾湖),藍玉便抄近路星夜兼程趕到百眼井,未見元軍,藍玉打算回師,王弼向藍玉建議道:“我們率軍十多萬人,深入漠北,毫無所獲,就這樣班師回朝的話,我們怎麼去向皇上覆命呢?”藍玉聽從,繼續行軍,到達捕魚兒海後,發現了元軍營地,藍玉命王弼為前鋒,突襲元軍,斬殺了元太尉蠻子等,僅元主與太子天保奴等數十騎逃走,繳獲了元軍的所有糧食、裝備。 [17-18]  八月,凱旋迴京,受賞。

王弼練兵時期

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十二月,前往山西訓練軍隊,準備征伐北元。 [19]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正月,任左參將,前往北平練兵。四月,歸還南京。受封二千錠鈔,令建先塋神道碑。九月,入朝祝賀,受賞。後奉朱元璋之命歸還定遠。 [20] 
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正月,任左副將軍,跟隨傅友德防衞北平邊境並訓練軍隊。 [21] 
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跟從馮勝、傅友德在山西、河南練兵。 [22]  八月,朱元璋命王弼、傅友德、馮勝等人前往山西進行勸諭徵兵,負責臨汾、襄陵、蒲縣。 [23] 

王弼藍玉案死

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二月,朱元璋將王弼、馮勝傅友德三人一同召回北京。同月,藍玉案事發,朱元璋下令誅殺藍玉三族,王弼知道後前去拜訪傅友德,説:“皇上如今年事已高,又嚴於誅殺,我們這輩的人所剩無幾,應當聯合起來尋找出路。” [24]  ,為錦衣衞所知,告發給朱元璋。 [25]  [26] 
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八月,劉三吾為其作神道碑銘,追封王弼三代為爵。 [27]  十一月,傅友德自刎於朱元璋面前。十二月,王弼被朱元璋賜死,削除爵位。 [25]  [26]  一説為聽聞傅友德死而自盡。 [24] 

王弼主要成就

王弼戰功顯赫,在平定陳友諒和張士誠的戰爭中屢立戰功,於平江戰役時痛擊張士誠,阻止了張士誠的突圍。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和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王弼先後隨沐英、傅友德討伐西番、雲南立功,為明朝的邊境穩定作出了貢獻,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北伐北元時,建議藍玉繼續深入,成功擊敗元軍主力,俘虜元主次子地保奴及太子妃、公主百餘人被俘。王公大臣及平章以下官員近三千人,士兵及其親屬七萬七千餘人被活捉,成功蕩平了北平。 [28] 

王弼親屬成員

輩分
名字
備註
祖父
王四七
俱封定遠侯或定遠侯侯夫人 [29] 
祖母
張氏
父親
王五五
母親
魏氏
王十六
追封廣威將軍、上騎都尉、河南中護衞 [29] 
長子
王德
安遠侯
次子
王政
西亭侯(除王德、王政外還有四子,名不詳) [30] 
孫子
王徇
鎮西侯
曾孫
王鼎
輕騎將軍
玄孫
王樂
車騎將軍
子孫
王守仁
萬曆年間衞官 [31] 
玄孫
王卯
大學士
不詳
楚王妃 [30] 
女婿
朱楨
明朝第一任楚王 [30] 

王弼人物評價

張廷玉等《明史》:人主不能廢法而曲全之,亦出於不得已,而非以剪除為私計也。亮祖以下諸人,既昧明哲保身之幾,又違制節謹度之道,駢首就僇,亦其自取焉爾。 [28] 
朱元璋:靖難安民,肇錫龍與之佐,酬勳頒爵,封揚府拜之休諮爾。昭信校尉王弼,自仗策渡江,身膺副帥,英武冠羣倫。廓清湖湘閩浙,忠義本無性,削平幽豫燕秦,滇南奏捷,先開龍尾之關,漢江宣威,掃盡魚兒之海。明思帶礪河山,恪守金湯之固,於戲世寫忠貞飲承之命。
《劍橋中國明代史》:勇敢善戰,卓著戰績。
常遇春:軍中皆稱爾為猛將。
劉三吾:況弼之生,實當元政不綱、羣雄蠭起之年,竊自惟念弼之蠢愚,語智不足以有謀,語勇不能以陷陣,屬當天心厭亂,人心思治,是故兵行所至,如涼颷之振槁葉,不遺餘力,破竹之迎霜刃,無所指手。

王弼墓址

王弼墓座落在富驛鎮元寶山,墓於清朝光緒十二年(公元1887年)重修,墓兩邊是條石結構,墓前面是巨大的墓碑,墓碑的裏面還用大青石刻上了從王弼以下至清光緒的王氏家譜。在墓碑的頂部,是明太祖朱元璋敕封王弼的一道聖旨。這聖旨原是鐵打的鐵券誥制,是王氏家族的護身符,但是原件毀於明末清初,現存的是用石頭打成聖旨模樣的。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王弼,其先定遠人,後徙臨淮。善用雙刀,號“雙刀王”。初結鄉里,依三台山樹柵自保。
  • 2.    《明名臣琬琰錄·卷四》:至正丙申率其部下納欵內附從龍濟江日益被遇。
  • 3.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逾年,帥所部來歸。太祖知其才,使備宿衞。破張士誠兵於湖州,取池州石埭,攻婺源州,斬守將鐵木兒不花,拔其城,獲甲三千。
  • 4.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擢元帥,下蘭溪、金華、諸暨。援池州,復太平,下龍興、吉安。
  • 5.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大戰鄱陽,邀擊陳友諒於涇江口。從平武昌。
  • 6.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還克廬州。拔安豐,破襄陽、安陸。取淮東,克舊館。
  • 7.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降士誠將朱暹,遂取湖州。遷驍騎右衞親軍指揮使。進圍平江,弼軍盤門。士誠親帥鋭士突圍,出西門搏戰,將奔常遇春軍。遇春分兵北濠,截其後,而別遣兵與戰。士誠軍殊死鬥。遇春拊弼臂曰:“軍中皆稱爾健將,能為我取此乎?”弼應曰:“諾。”馳騎,揮雙刀奮擊。敵小卻。遇春帥眾乘之,吳兵大敗,人馬溺死沙盆潭者甚眾。士誠馬逸墮水,幾不救,肩輿入城,自是不敢復出。吳平,賞賚甚厚。
  • 8.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從大軍徵中原,下山東,略定河南北,遂取元都。克山西,走擴廓。自河中渡河,克陝西,進徵察罕腦兒,師還。
  • 9.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洪武三年,授大都督府僉事,世襲指揮使。
  • 10.    《明太祖實錄》:大將軍魏國公徐達分遣左副將軍李文忠濟寧侯顧時南雄侯趙庸潁川侯傅友德永城侯薛顯鞏昌侯郭子興臨江侯陳德營陽侯楊璟都督僉事藍玉王弼統騎兵右副將軍馮勝右副副將軍湯和同南安侯俞通源永嘉侯朱亮祖宜春侯黃彬都督何文輝平章李伯昇都督僉事張温等統步兵分駐山西北平等處相機擒討殘胡遣指揮李玉入奏詔可之。
  • 11.    姚廣孝等.《明太祖實錄》:中華書局,1974:卷103
  • 12.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十一年副西平侯沐英徵西番,降朵甘諸酋及洮州十八族,殺獲甚眾。論功,封定遠侯,食祿二千石。
  • 13.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十四年從傅友德徵雲南,至大理,土酋段世扼龍尾關。弼以兵由洱水趨上關,與沐英兵夾擊之,拔其城,擒段世,鶴慶、麗江諸郡以次悉平。加祿五百石,予世券。
  • 14.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二十年,以副將軍從馮勝北伐,降納哈出。
  • 15.    《明太祖實錄》:大將軍馮勝遣人送至京師仍遣定遠侯王弼發定遠等衞官軍往迎降將家屬於信州道為虜所襲亡馬七百餘匹.
  • 16.    《明太祖實錄》:己卯命曹國公李景隆定遠侯王弼鶴慶侯張翼往中都留守司及徐邳等衞調官軍防護漠北。
  • 17.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明年復以副將軍從藍玉出塞。深入不見敵,玉欲引還。弼持不可,玉從之。進至捕魚兒海,以弼為前鋒,直薄敵營。走元嗣主脱古思帖木兒,盡獲其輜重,語在玉傳。
  • 18.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二十一年三月,命玉帥師十五萬徵之。出大寧,至慶州,諜知元主在捕魚兒海,間道兼程進至百眼井。去海四十里,不見敵,欲引還。定遠侯王弼曰:“吾輩提十餘萬眾,深入漠北,無所得,遽班師,何以覆命?”玉曰:“然。”令軍士穴地而爨,毋見煙火。乘夜至海南,敵營尚在海東北八十餘里。玉令弼為前鋒,疾馳薄其營。敵謂我軍乏水草,不能深入,不設備。又大風揚沙,晝晦。軍行,敵無所覺。猝至前,大驚。迎戰,敗之。殺太尉蠻子等,降其眾。元主與太子天保奴數十騎遁去。玉以精騎追之,不及。獲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餘人。又追獲吳王朵兒只、代王達裏麻及平章以下官屬三千人,男女七萬七千餘人,並寶璽、符敕金牌、金銀印諸物,馬駝牛羊十五萬餘。焚其甲仗蓄積無算。
  • 19.    《明太祖實錄》:命定遠侯王弼往山西雄武侯周武往河南全寧侯孫恪往狹西俱訓練軍馬聽徵漠北.
  • 20.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二十三年奉詔還鄉。
  • 21.    《明史·太祖本紀》:戊申,潁國公傅友德為徵虜將軍,定遠侯王弼、武定侯郭英副之,備北平邊。
  • 22.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二十五年從馮勝、傅友德練軍山西、河南。
  • 23.    《明太祖實錄》卷220,第3224頁。
  • 24.    《石匱書》:藍玉誅,友德以功多內懼。定遠侯王弼謂友德:‘上春秋高,行且旦夕盡我輩,我輩當合縱連橫。’太祖聞之,會冬宴,從者徹饌,徹不盡一蔬,太祖責友德不敬。且曰:‘召爾二子來。’友德出,衞士有傳,太祖語曰:‘攜其首至。’頃之,友德提二子首以入。太祖驚曰:‘何遽,爾忍人也。’友德出匕首袖中曰:‘不過欲吾父子頭耳。’遂自刎。太祖怒,分徙其家屬於遼東、雲南地。王弼亦自盡。
  • 25.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明年同召還,先後賜死。爵除。
  • 26.    王天有、張何清 .《逆臣錄》.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
  • 27.    《明名臣琬琰錄·卷三》:洪武二十有七年秋八月侯以其履厯事狀來請文於翰林學士劉三吾某徒武不學義所當為每在人後今於公侯之還鄉者弼還鄉矣。
  • 28.    張廷玉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1月1日
  • 29.    《明名臣琬琰錄·卷四》:祖考四七公祖妣張氏考五五妣魏氏三代之親俱封定遠侯侯夫人兄十六公追封廣威將軍上騎都尉河南中護衞指揮使一門三世並受侯封朝廷於臣門無一。
  • 30.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弼子六人,女為楚王妃。
  • 31.    《明史》:子華奎幼,萬曆八年,始嗣爵。衞官王守仁上告曰:“遠祖定遠侯弼,楚王楨妃父也,遺瑰寶數十萬寄楚帑,為嗣王侵匿。”詔遣中官清核。華奎奏辨,且請避宮搜掘。皆不報。久之,系鞫王府承奉等,無所得。時諸璫方以蒐括希上意,不欲暴守仁罪。帝頗悟,罷其事。華奎乃奏上二萬金助三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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