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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文

(山西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

鎖定
王建文,男,漢族,1962年8月生,山西武鄉人,大學本科學歷,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12月參加工作。
曾任山西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 [3] 
2022年2月,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建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3] 
中文名
王建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2年8月

王建文人物經歷

1986年12月至1993年3月,先後在山西省長治市武鄉縣糧食局、山西省晉城市供銷社、山西省鹽業公司長治分公司工作;
1993年3月至1997年12月,歷任山西省鹽業公司長治分公司科長、副經理;
1998年1月至2003年7月,任山西省鹽業公司長治分公司黨支部書記、經理;山西省鹽務管理局長治分局局長;
2003年7月至2010年1月,任山西省鹽業公司副經理兼太原分公司經理;
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任山西省鹽業公司副經理;
2012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山西省鹽業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
2018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山西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2021年5月起,任山西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

王建文人物事件

2021-07-22,山西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王建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2022月2月,省紀委監委對山西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王建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建文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建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王建文社會兼職

2012年11月,當選中國鹽業協會副理事長。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