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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瞻
鎖定
王廷瞻(1521-1592),字稚表,湖廣黃岡赤膊龍(今屬武漢新洲舊街)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進士。王廷陳之弟,户部尚書。
[1]
- 本 名
- 王廷瞻
- 字
- 稚表
- 所處時代
- 明代
- 民族族羣
- 漢
- 出生日期
- 1521年
- 逝世日期
- 1592年
王廷瞻人物簡介
王廷瞻,字稚表,湖廣黃岡(今湖北新洲)人。問津書院會課生
[1]
,嘉靖三十八年(1559)進士,授淮安推官,升御史,督畿輔屯政。穆宗時,疏言勳戚莊田太濫,請於初給時裁量田數,限其世次,爵絕歸官,得允准施行。神宗時,歷太僕卿、右僉都御史兼四川巡撫,以抗禦松潘諸番功,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再召為南京大理寺卿、南北兩京户部左、右侍郎。不久,以右都御史出督漕運兼鳳陽巡撫,除水患,興鹽利,開越河,鑿渠一千七百七十六丈,築石閘三座,減水閘二座,修石堤三千零三十六丈、子堤五千三百九十丈,費庫銀二十餘萬兩,歷時八個月即完工。獲得神宗嘉獎,賜河名為“弘濟”,升王廷瞻為户部尚書。後改調南京刑部尚書,未上,致仕歸。
明萬曆七年(1579),王廷瞻任南畿右都御史,主管河漕運時,揚州漕幫總堂主千堂亨為求減運税曾兩次行賄,一次於途中給赴京會試的廷瞻子王謙之送銀五千兩,謙之即令書童送交其父處理。廷瞻原封退還,並警告“切勿妄獻”。另一次委託揚州知府魯靜庵轉送黃金二百兩,錦緞一百匹。廷瞻如數交與南畿御史衙門,通過監察斥責魯靜庵,警告漕幫總堂主。後神宗御賜《廉明清正》匾額。
[1]
王廷瞻明史記載
王廷瞻,字稚表,黃岡人。父濟,參政。廷瞻舉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淮安推官。入為御史,督畿輔屯政。穆宗在裕邸,欲易莊田,廷瞻不可。隆慶元年,所部久雨。請自三宮以下及裕府莊田改入乾清宮者,悉蠲其租。詔減十之五。已,言勳戚莊田太濫,請於初給時裁量田數,限其世次,爵絕歸官。制可。高拱再輔政,廷瞻常論拱,遂引疾歸。神宗立,起故官。歷太僕卿。萬曆五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番屢犯松潘。廷瞻令副使楊一桂、總兵官劉顯剿之,殲其魁,羣蠻納款。風村、白草諸番,久居二十八砦,率男婦八千餘人來降。覆命總兵顯討建昌、傀廈、洗馬、姑宰、鐵口諸叛番,皆獻首惡出降。增俸一級,進右副都御史,撫南、贛。
入為南京大理卿。歷兩京户部左、右侍郎,以右都御史出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寶應氾光湖堤蓄水濟運,平江伯陳瑄所築也。下流無所泄,決為八淺,匯成巨潭,諸鹽場皆沒。淮流復奔入,勢益氵匈氵勇前巡撫李世達等議開越河避其險,廷瞻承之。鑿渠千七百七十六丈,為石閘三,減水閘二,石堤三千三十六丈,子堤五千三百九十丈,費公帑二十餘萬,八月竣事。詔旨褒嘉,賜河名弘濟。進廷瞻户部尚書,巡撫如故。尋改南京刑部尚書。未上,乞歸。久之卒。贈太子少保。兄廷陳,見《文苑傳》。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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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問津文化叢書·問津人物》:【王廷瞻】(1521-1592),字稚表,王廷陳之弟,户部尚書。 王廷瞻,問津書院會課生。嘉靖三十八年(1559)進士,授淮安推官,升御史,歷太僕卿、右僉都御史兼四川巡撫,以抗禦松潘諸番有功,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再召為南京大理寺卿、南北兩京户部左,右侍郎。不久,以右都御史出督漕運兼鳳陽巡撫,除水患,興鹽利,開越河,獲得神宗嘉獎,賜河名為“弘濟”,升廷瞻為户部尚書。 明萬曆七年(1579),王廷瞻任南畿右都御史,主管河漕運時,揚州漕幫總堂主千堂亨為求減運税曾兩次行賄,一次於途中給赴京會試的廷瞻子王謙之送銀五千兩,謙之即令書童送交其父處理。廷瞻原封退還,並警告“切勿妄獻”。另一次委託揚州知府魯靜庵轉送黃金二百兩,錦緞一百匹。廷瞻如數交與南畿御史衙門,通過監察斥責魯靜庵,警告漕幫總堂主。後神宗御賜《廉明清正》匾額。卒贈太子少保。明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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