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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剛

(四川省南充市委原副書記)

鎖定
王希剛,男,漢族,1974年12月出生,四川通江人,199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12月被開除黨籍),1996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四川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畢業。曾任四川省南充市委副書記。 [1] 
2024年2月24日,四川省南充市委原副書記王希剛(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宜賓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4] 
中文名
王希剛
性    別
[2]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通江
出生日期
1974年12月 [2] 
政治面貌
羣眾 [3] 
學    歷
研究生 [2] 

王希剛人物履歷

1996年07月—2006年05月,先後在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研究室、錦江區分局,四川省成都市政府辦公廳、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辦工作;
2006年05月—2008年04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委辦公廳副處長;
2008年04月—2019年11月,歷任四川省紀委辦公廳秘書處處長、幹部管理室副主任、辦公廳副主任、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2019年11月—2020年02月,任四川省南充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直機關工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20年02月—2021年09月,任四川省南充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直機關工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南充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21年09月—2022年08月,任四川省南充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22年08月—2023年12月,任四川省南充市委副書記。 [2-3] 

王希剛人物事件

王希剛違紀被查

2023年5月16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四川省南充市委副書記王希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王希剛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19日,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南充市委原副書記王希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3] 
經查,王希剛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把入黨視為當官的“敲門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聘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方面為他人謀利;以權謀私、執紀違紀、執法破法,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私自留存紀律審查資料;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工作調動、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王希剛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希剛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南充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及孳息一併移送。

王希剛提起公訴

2024年2月24日,四川省南充市委原副書記王希剛(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宜賓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希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宜賓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希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