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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巖

(滕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

鎖定
王巖,女,大學學歷,滕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
中文名
王巖
職    業
滕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
性    別
學    歷
大學學歷

王巖榮譽成就

近年來,她團結帶領少年法庭全體幹警與時俱進,勇於拼搏,各項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以實際行動樹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她本人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並被榮記個人三等功。2001年,她領導的少年法庭被最高院、共青團中央命名為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王巖人物事蹟

一、致力少審工作,努力維護青少年權益
她始終將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作為審判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把對少年犯的教育挽救視為自己義不容辭的職責。堅持“寓教於審”的庭審方式,對未成年被告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針對他們的個性特徵,因人施教。並邀請共青團、女王聯、學校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做為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在對末成年被告人進行有罪宣判後,組織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對其進行法制教育,使他們感受到法院不單純是為了處罰犯罪,更主要的是為了教育、挽救他們;針對少年犯改造的基本規律和特點,她在少年庭開展了“愛心工程”活動,做到對“三無”(即無父母、無親人探視和無信件郵包)的少年犯進行“一幫一”的愛心幫教,與他們建立書信往來,從思想上進行幫助、經濟上進行資助,她用自己的工資為他們購買了生活和學習用品,通過書信與回訪以及電話與他們進行情感交流,使他們感受到社會的温暖,喚起他們的生活勇氣和信心,增強了他們的回報意識,從而加快了他們的改造進程。她還定期一次到少管所回訪服刑少年犯,每一季度對緩刑少年犯進行一次集中教育,並對緩刑少年犯進行跟蹤幫教,少年犯張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後,曾一度背上思想包袱,放棄了學業,終日無所事事。王巖同志得知此事後,便耐心地給他講道理,希望他正確看待過去,放下包袱,吸取教訓,坦蕩做人。在她的鼓勵下,張某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氣,返回學校,刻苦學習,成績有了很大的提高,並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重點中學。
為了有效的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她和全庭同志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全力開展了延伸服務。建立了維權中心,向未成年人提供維權服務,開通了青少年維權熱線電話,設立了青少年維權信箱,為羣眾免費提供了法律援助,解答法律諮詢電話112次;針對未成年權益保護及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存在的隱患問題積極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21條;並與新聞單位一道開闢了法制專欄,定期刊登法院和社會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經驗和做法,以及那些悔過自新,走向勤勞致富,努力回報社會的少年犯典型的材料;還通過選擇典型案例在學校舉辦模擬法庭,舉行法制報告會,通過以案講法的形式向學生深入淺出的講解有關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先後舉辦法制講座、模擬法庭21次,使四萬多名未成年人受到了教育。並與駐地學校一道開展了“給失足同齡人一封信”的徵文活動;組織全庭幹警開展了“法律進萬家”的活動,設置了少年法庭網頁,網上宣傳預防未成年犯罪和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法律知識;開設了家長法制學校,通過召開學生家長座談會,舉辦家長法制課堂,發送法律宣傳材料等形式,指導家長針對未成年人的生理及心理特點進行科學的教育;她還組織幹警共同參與有關學校的法制教育教材的編制,受到了教育界和學生的好評。《法制日報》等多家新聞媒體對其先進事蹟進行了專題報道。
二、公正高效執法,積極投身嚴打鬥爭
王巖同志在審判中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執法原則。她所審理的千餘起案件,均能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得當,裁判公正無誤。為提高全庭幹警的執法水平,她研究制定了幹警集中業務學習制度,案件自查互查制度,並組織審判人員開展庭審觀摩活動,進行裁判文書交流,在全庭對幹警的辦案質量、業務素質、庭審綜合能力進行百分制量化,通過上述措施的落實,使幹警的執法水平有了明顯提高。她在少年法庭開展了庭前證據展示和普通程序簡易審的庭審方式改革,大大縮短了開庭時間,提高了辦案效率,案件平均審限期由過去的28天,縮短到18天。
在“嚴打”整治鬥爭中,她帶領全庭幹警認真貫徹“從嚴、從快”的方針,不讓每一起案件在審判環節上貽誤戰機。
她主審的以呂偉為首的“圖騰幫”流氓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案情複雜,涉案人數多,在社會上影響大,該案庭審從早上8時30分開始到晚上22時30分結束,歷時14個小時,審限期僅16天,11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從嚴從快判處,有效—地促進了“嚴打”鬥爭向縱深發展。在全市嚴打整治鬥爭表彰大會上,她所領導的少年法庭,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先進單位”,她其本人被評為先進個人。
三、清正兼潔為民,樹法官浩然正氣
她時刻以一名共產黨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牢固樹立了“掌權為民、執法為民”的思想。在審判工作中,恪守法官的職業道德,以《法官法》和中央政法委的“八條禁令”、“四個不準”來衡量自己的思想和行動,公正司法、廉潔勤政、熱情服務。做到不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請吃不到、送禮不要,保持了一名法官“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的本色。她主審的劉某搶劫案,被告人劉某的親屬趁無人之時,將三千元現金交給了她,當即就被她嚴辭拒絕了,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劉某的親屬無可奈何地説:“人都説錢是萬能的,真想不到我的錢在王法官這裏送不出去。”近年來,王巖同志拒禮、拒賄累計達一方五千餘元。
王巖同志堅持真心真意為民,廉潔勤政得民,公正司法利民,以實際行動,樹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少年審判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成績,受到了人民羣眾和社會各界的普遍讚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