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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奎

(天津市西青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鎖定
王家奎,男,漢族,1963年9月生,天津人,大學畢業。曾任天津市西青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3年2月,王家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5] 
中文名
王家奎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天津
出生日期
1963年9月

王家奎人物履歷

1982.9-1985.5 天津市南郊區辛莊鄉技術員
1985.5-1995.10 天津市西青區李七莊鄉技術員、助理農藝師
1995.10-1996.1 西青區李七莊鄉農藝師
1996.1-1997.1 西青區李七莊鄉農辦主任
1997.1-2000.8 西青區李七莊街水利站站長
2000.8-2002.3 西青區李七莊街辦事處科技副主任
2002.3-2006.10 西青區李七莊街辦事處副主任
2006.10-2008.1 西青區李七莊街辦事處副主任、黨委委員
2008.1-2008.10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08.10-2016.12 天津市西青區精武鎮黨委委員、副書記、鎮長
2016.12 任天津市西青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1-2] 
曾任天津市西青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4] 

王家奎人物事件

王家奎違紀被查

2022年7月15日,據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天津市西青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家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王家奎依法雙開

2023年2月,經天津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西青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家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家奎喪失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禮金;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紀法意識淡漠,利用職務便利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土地開發、項目建設、工程承攬、結算工程款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家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家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