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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

鎖定
王如玄(1961年10月2日-), 中國台灣地區知名律師,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士、台灣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王如玄長年致力於兩性平權工作,關注於婚姻暴力、職場性別平等、職場性騷擾、同志(同性戀)平權等議題。曾任新女性聯合會秘書長、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當局“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等職。
2015年11月,王如玄正式擔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蔘選人朱立倫競選副手。
中文名
王如玄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1年10月2日
畢業院校
台灣大學
台灣輔仁大學
畢業院校
中國人民大學
職    業
律師 學者
主要成就
鄧如雯案
菲律賓女僕被僱主強暴案
出生地
中國台灣地區
學    歷
法學博士

王如玄人物履歷

台灣銀行桃園分行試用員(1986)
台北律師公會婦女人身安全問題研究強姦組召集人(1990-1992)
台北律師公會倫理風紀委員會委員(1993-2002)
新女性聯合會秘書長(1993),理事長(1994)
現代婦女基金會受暴婦女訴訟扶助委員會召集人(1996-1999),董事(1999起)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1996-1998),董事長(1998-1999),常務監事(2000-2001)
台灣“法務部”研修民法親屬編男女平權相關條文專案小組修法委員(1995)
中國比較法學會副秘書長(1995)
台北縣政府法律扶助顧問(1995起)
台北律師公會監事(1996-1999),常務理事(1999-2002)
台灣律師公會聯合會代表(2002-2004)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顧問(1996)
台北市政府市長顧問(1996-1998)
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1999起)
台北縣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1996-2000)
台北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1998起)
台北市政府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委員(2002起)
台灣地區“勞委會”主委(2008年5月)

王如玄社會活動

王如玄 王如玄
王如玄於1991年加入呂秀蓮組成的新女性聯合會,展開她以律師身份投入社會運動的第一步,當時她也是律師公會婦女人身安全問題研究強姦組召集人,特別關注弱勢女性權益。
1993年她擔任長期被家暴婦女鄧如雯殺夫案的主辯律師,首度受到社會關注。
鄧如雯案之後,她繼續推動、促成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1997年她擔任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任內,率先向社會推廣家庭暴力預防手冊,家庭暴力防治法於1998年通過,中國台灣地區是當時亞洲第一個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的地區。
除了婚姻暴力,女性在職場上也受到不平等的對待,1996年一位遭僱主強暴的菲律賓女傭控告僱主,王如玄義務擔任律師,這是島內首件外籍勞工控告僱主案 ;2000年林口長庚醫院護士控告醫生性騷擾案,王如玄任代理訴訟律師,此案歷經4年,被害人才獲得損害賠償,被害人後來將全數賠償捐給當時協助訴訟的婦女新知基金會
朱立倫競選搭檔王如玄19日表示,她從事社會運動時確實有很多議題和綠營結合,但民進黨非常排外,反而是國民黨願意包容不同聲音的人 [1] 

王如玄政治主張

擔任台當局“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委員時期(1998年至2003年),王如玄更加積極企圖從制度面改善女性的地位,為喚起女性本身的自覺,婦權會於1999年推出島內首部針對女性而寫的“女人六法”,主編就是王如玄;她參與並推動多年的兩性工作平等法,則於2002年3月8日上路。
王如玄 王如玄
長期以專家、協助受虐婦女的社運人士自居的王如玄,在2008年5月入閣,成為勞委會有史以來最年輕的主任委員。
她在“勞委會”主委任內,遇上二次大戰以來最嚴峻的失業問題,推出“立即上工計劃”、“充電加值計劃”、“立即充電計劃”目的都是促進勞工就業或鼓勵企業 協助員工進修。
2012年9月,因“內閣”拍板基本工資緩漲,王如玄為捍衞勞工立場憤而請辭下台,其與朱立倫一向宣示要替勞工加薪的立場一致。

王如玄參加競選

2015年8月15日,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決定推薦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律師擔任副手,在場中常委鼓掌通過。朱立倫説,王如玄長期從事婦女運動,關心弱勢與兩性平權,其努力獲得社會肯定與支持。他還稱,絕對不會讓副手是個無聲的人,“只希望她講話慢點”。外界關注未來她是否加入國民黨,王如玄稱,她一路走來、始終如一,“我就是無黨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