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王大虎

(河北省煤田地質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王大虎,男,漢族,1962年1月生,河北武邑人,1982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曾任河北省煤田地質局黨組書記、局長。 [4] 
2022年8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大虎決定逮捕。 [6-7] 
中文名
王大虎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河北武邑
出生日期
1962年1月
畢業院校
河北工學院

王大虎人物履歷

1978.10-1982.09 河北工學院機械系精密計量儀器專業學習
1982.09-1984.04 衡水地區酒廠技術科幹部
1984.04-1987.12 衡水地區酒廠團總支書記、包裝車間主任、制酒車間主任
1987.12-1991.11 衡水地區酒廠副廠長
1991.11-1992.11 故城縣科技副縣長
1992.11-1994.11 故城縣副縣長
1994.11-1996.11 故城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1996.11-2001.06 武強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1999.10-2000.10 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商學院管理經濟學專業學習)(1996.10-1999.06 在河北工業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
2001.06-2003.03 武強縣委書記
2003.03-2008.02 廊坊市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其間:2003.09-2007.06 在河北工業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
2008.02-2008.05 廊坊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8.05-2011.08 石家莊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1.08-2013.02 石家莊市委常委,副市長(分工政府常務工作)
2013.02-2013.04 滄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3.04-2016.10 滄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6.10-2016.11 河北省煤田地質局黨組書記
2016.11-2022.02 河北省煤田地質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2年2月,被免去河北省煤田地質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河北省十三屆人大代表(已被罷免) [1]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委員 [2] 

王大虎人物事件

王大虎違紀被查

2022年2月21日,據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河北省煤田地質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大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河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王大虎罷免代表

2022年3月28日,秦皇島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罷免王大虎的省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 [5] 

王大虎依法雙開

2022年8月17日,據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監委對省煤田地質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大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大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底線,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轉移隱匿涉案財物,一再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多次參加宴請,收受禮金,佔用企業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瞞報多地多套房產,把幹部選拔任用權力作為謀利工具,收錢斂財,助長跑官要官的風氣;違反生活紀律;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與多名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結成長期利益輸送和權錢交易關係,收受鉅額賄賂;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向他人賄送財物。
王大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大虎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6] 

王大虎決定逮捕

2022年8月30日消息:河北省煤田地質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大虎(正廳級)涉嫌受賄、行賄一案,由河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王大虎作出逮捕決定。 [7] 

王大虎公開通報

2013年至2022年,王大虎先後收受禮金共計17萬元;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的宴請或要求私營企業主為其安排飯局,食用高檔菜餚、飲用高檔酒水;長期借用私營企業車輛。王大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