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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貞
(唐朝名士)
鎖定
- 本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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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貞
- 所處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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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 民族族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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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族
-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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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州河內(今河南沁陽)
-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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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經局正字、長水縣令等
王友貞小時候擔任司經局正字。母親生病,醫生説吃人肉就可以治好,王友貞割下大腿肉敬獻給母親,母親的病好了。朝廷下詔旌表他的家門。他一向好學,教導子弟如同父親一樣嚴厲。他從不指責別人的過錯,注重信用,當時人把他看做君子。曾任長水縣令,罷官而歸。唐中宗
李顯在東宮時,召他授任司議郎,他沒有就職。
神龍初年,用太子中舍人的官職召他入朝,堅持以有病為由辭謝。下詔送他精美的食物,提供終身俸祿,四季送到他的住所,州縣的官員慰問他。唐玄宗
李隆基在東宮時,上表請求用徵召隱士的蒲車來召他入朝,他沒有來。逝世,享年九十九歲,追贈銀青光祿大夫,敕命縣令前往弔唁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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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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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六》:王友貞,懷州河內人。父知敬,善書隸。武后時,仕為麟台少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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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六》:友貞少為司經局正字。母病,醫言得人肉啖良已,友貞剔股以進,母疾愈。詔旌表其門。素好學,訓誨子弟如嚴君。口不語人過,重然諾,時以為君子。歷長水令,罷歸。中宗在東宮,召為司儀郎,不就。神龍初,以太子中舍人徵,固辭疾。詔致珍饌,給全祿終身,四時送其所,州縣存問。玄宗在東宮,表以蒲車召,不至。卒,年九十九,贈銀青光祿大夫,賴縣令弔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