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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生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

鎖定
王利生,男,漢族,1964年8月出生,山西太原小店人,大學學歷,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  ,1985年12月參加工作 [2]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 [3] 
2021年1月,王利生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 
中文名
王利生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8月
性    別
出生地
山西太原小店

王利生人物履歷

1985年12月至1987年6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幹部;
1987年6月至1989年9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辦事員級書記員;
1989年9月至1993年9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科員級書記員;
1993年9月至1995年6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黨組秘書;
1995年6月至1996年11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正科級黨組秘書;
1996年11月至1997年10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1997年10月至1997年11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政治部副主任;
1997年11月至2002年8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宣傳教育處處長;
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03年8月至2009年8月,清徐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0年7月至2017年1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3] 

王利生人物事件

王利生審查調查

2020年9月,王利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太原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王利生依法雙開

2021年1月,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太原市委批准,太原市紀委監委對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王利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利生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奉行“人情大於法律,關係大於規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長期干預插手司法活動,並以案謀私;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案件訴訟、執行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利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太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太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利生開除黨籍處分;由太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