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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

(吉林大學教授)

鎖定
王充,男,1975年生,蒙古族,河南南陽人,博士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文名
王充
民    族
蒙古族
出生日期
1975年
畢業院校
吉林大學
學位/學歷
博士
職    業
教師
專業方向
中國刑法學、外國刑法學、比較刑法學、犯罪學

王充人物經歷

1997年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政法系,獲哲學學士學位;
2001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2年至2004年受日本國公益信託安田和風紀念亞洲青少年交流基金(YASUDAASIANFUND)資助,赴日本國士館大學(KOKUSHIKANUNIVERSITY)進行為期兩年的訪問研究;
2005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1年7月1日被吉林大學聘為助教;
2004年12月31日被吉林大學聘為講師;
2008年9月30日被吉林大學聘為副教授;
2013年9月30日被吉林大學聘為教授;
2014年9月30日被吉林大學聘為博士生導師。 [1] 

王充社會兼職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中共南陽市委高級法律顧問;
河南“法治大講堂”特聘專家;
南陽理工大學兼職教授;
南陽師範學院客座教授;
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掛職);
吉林省警察協會學術委員會委員;
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
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1] 

王充研究成果

1997年
1、《選擇性罪名的司法適用》(第二作者),《人民檢察》,1997年8期;
2000年
2、《犯罪與道德進化》(唯一作者),《法制與社會發展》,2000年1期;
3、《試論我國刑法第129條中的“嚴重後果”》(唯一作者),《中國刑事法雜誌》,2000年1期;
4、《定罪情節若干問題研究》(唯一作者),《法學評論》,2000年6期;
2003年
5、《從理論向實踐的迴歸——論我國犯罪構成中構成要件的排列順序》(唯一作者),《法制與社會發展》,2003年第2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刑事法學》2003年第8期全文轉載;
6、《從理論向實踐的迴歸——論我國犯罪構成中構成要件的排列順序》(唯一作者),陳明華等主編《犯罪構成與犯罪成立基本理論研究》(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
2004年
7、《日本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為理論》(唯一作者),《法商研究》,2004年第3期;本文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刑事法學》2004年第5期全文轉載;
8、《構成要件的歷史考察--從訴訟概念到實體概念的嬗變》(唯一作者),《當代法學》,2004年第5期;
9、《行為論と犯罪論の關係について--犯罪論體系研究·序説》(唯一作者),《國士館法學》第36號(日本);
10、莫洪憲:《中國の未成年犯罪について》,王充譯,國士館大學《比較法制研究》(第27號);
2005年
11、《罪刑法定原則論綱》(唯一作者),《法制與社會發展》,2005年第3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刑事法學》2005年第8期全文轉載。
12、《從行為無價值到結果無價值》(唯一作者),吳振興主編《刑事法新論集粹Ⅰ》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
13、《論麥耶(Mayer)的構成要件理論》(唯一作者),《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5年第5期;
14、《定罪情節論綱》(唯一作者),劉明祥主編《武大刑事法論壇》(第2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9月;
15、《刑罰新理念:修復司法的可能性》(唯一作者),李希慧、劉憲權主編《刑罰制度研究(下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10月;
16、《論德國古典犯罪論體系——以貝林的構成要件理論為對象》(唯一作者),《當代法學》2005年第6期;
2006年
17、《論目的行為論犯罪論體系——以威爾茲爾的犯罪論體系為對象》(唯一作者),陳興良主編《刑事法評論》(第17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3月;
18、《論大陸法系犯罪論體系的實質化傾向——以梅茲格的犯罪論體系為視角》(唯一作者),《浙江社會科學》2006年第2期;
19、《論新古典犯罪論體系——以麥耶、梅茲格為考察對象》(唯一作者),趙秉志主編《刑法論叢》(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5月;
20、《行為論與犯罪論關係論綱》(唯一作者),《河南師範大學學報》2006年第3期;
21、《論犯罪論體系中合理性價值判斷的實現》(唯一作者),《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3期;
22、[日]關哲夫:《法益概念與多元的保護法益論》,王充譯,《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6年第3期;
23、《論構成要件理論的行為類型説》(唯一作者),《當代法學》2006年第4期;
24、《面向立法的犯罪構成理論與面向司法的犯罪構成理論》(唯一作者),《湖北警官學院學報》2006年第4期;
25、《刑法之謙抑性與和諧社會的刑事法治》(唯一作者),趙秉志主編《和諧社會的刑事法治(上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6年10月;
26、《論貝林格的構成理論》(唯一作者),趙秉志主編《刑法評論》(第11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10月;
27、[日]山口厚:《危險犯總論》,王充譯,趙秉志主編《刑法評論》(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10月;
28、[日]山口厚:《危險犯總論》,王充譯,何鵬、李潔主編《危險犯與危險概念》,吉林大學出版社2006年11月;
29、[日]關哲夫:《作為危險犯之放火罪的檢討》,王充譯,何鵬、李潔主編《危險犯與危險概念》,吉林大學出版社2006年11月;
30、《中日犯罪論體系的比較與重構——以行為論與犯罪論的關係為視角》(唯一作者),《中國法學》2006年第6期;
2007年
31、《刑法謙抑在中國》(譯文),《當代法學》2007年第1期;
32、《刑法問題類型劃分方法與構成要件的排列順序》(唯一作者),《法制與社會發展》2007年第4期;
33、《論構成要件理論的違法行為類型説》(唯一作者),《當代法學》2007年第4期;
34、《刑法的謙抑與謙抑的刑法》(唯一作者),劉明祥主編《刑事法探究》(第1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7年5月;
35、[日]關哲夫:《現代社會中法益論的課題》,王充譯,趙秉志主編《刑法論叢》(第12卷),法律出版社2007年9月版;
36、《論構成要件與違法性關係:認識根據説與存在根據説》(唯一作者),趙秉志主編《刑法評論》(第12卷),法律出版社2007年9月版;
37、《徘徊在理論與現實之間——論法人(單位)犯罪的若干基本問題》(唯一作者),李潔、張軍、賈宇主編《和諧社會與刑法現實問題(上)》,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7年9月;
36、《單位(法人)犯罪的若干問題研究》(唯一作者),《吉林省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7年第6期;
37、[日]關哲夫:《論禁止類推解釋與刑法解釋的界限》,王充譯,陳興良主編《刑事法評論》(第20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
38、《比較刑法學的幾個維度(以犯罪成立理論為考察對象)》(唯一作者),馮軍主編《比較刑法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
2008年
39、《刑事違法性論綱》(唯一作者),賈宇主編《刑事違法性理論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4月;
40、《論構成要件理論的違法有責行為類型説》(唯一作者),《當代法學》2008年第3期;
41、[日]關哲夫:《作為危險犯之放火罪的檢討》,王充譯,趙秉志《刑法評論》(第13卷),法律出版社2008年6月版;
42、《論作為刑法機能的人權保障》(唯一作者),郎勝、劉憲權、李希慧主編《改革開放30年刑事法治研究(上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8年9月版;
2009年
43、《中國刑法學理論發展30年》(唯一作者),《當代法學》2009年第1期;
44、《面向立法與面向司法研究視野下的犯罪特徵問題》(唯一作者),《河南師範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刑事法學》2009年第7期全文轉載;
45、[日]關哲夫:《論機能主義刑法學——機能主義刑法學的檢討》,王充譯,《刑法論叢》(第17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3月版;
46、《論超法規的正當化事由》(唯一作者),於改之、周長軍主編《刑法與道德的視界交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47、《構建中國刑法學研究的三個平台:刑法學研究60年回顧與展望》(唯一作者),趙秉志、陳忠林、齊文遠主編《新中國刑法60年巡禮(上)》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9月版;
2010年
48、《義務衝突三論》(唯一作者),《當代法學》2010年第2期;
49、《被害人承諾三題》(唯一作者),《河南社會科學》2010年第6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刑事法學》20011年第1期全文轉載;
2011年
50、《體系與機能之間:論構成要件與違法性的關係》(唯一作者),《法律科學》2011年第2期;
51、《論防衞意識》(唯一作者),《當代法學》2011年第6期;
2012年
52、《明確性與妥當性之間:論刑法解釋界限的設定標準》(唯一作者),《社會科學研究》2012年第1期;
53、《論盜竊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唯一作者),《當代法學》2012年第3期;
54、《問題類型劃分方法視野下的犯罪概念研究》(唯一作者),《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2年第3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刑事法學》2012年第5期全文轉載;《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2年第10期全文轉載;《新華文摘》2012年第19期論文篇目輯覽。
55、《罪刑法定視野下的量刑規範化:以明確性與適當性的博弈為視角》(唯一作者),《求是學刊》2012年第4期;
2016年
56、《論構成要件的屬性問題——違法有責類型説的提倡》(唯一作者),《法律科學》2016年第2期;
57、《論受賄罪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唯一作者),《刑法論叢》,法律出版社2016年6月;
58、[日]關哲夫:《行為無價值論與結果無價值論的對立與趨向》,王充譯,《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6年第5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刑事法學》2017年第1期全文轉載;
59、《論行政刑法的屬性問題》(唯一作者),趙秉志、莫洪憲、齊文遠主編《刑法改革與適用研究(上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6年10月版;
60、[日]山口厚:《構成要件論諸問題》,王充譯,《刑事法評論》(第38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12月;
2018年
61、《構建輕罪治理模式助力社會治理無“死角”》(唯一作者),《人民論壇》2018年第11期;
參編教材:
1、國家司法考試全程輔導教材2006版《刑法學》,副主編,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2、國家司法考試全程輔導教材2006版《案例精解》,副主編,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3、李潔主編:《刑法學(上、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4、張文顯主編:《中國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報告1978-2008(法學)》,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李潔主編:《刑法學》(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6、陳興良主編:《判例刑法學(上、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1] 

王充承擔課題

1、2004年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罪刑法定原則與犯罪構成理論(2004QN024),項目負責人。
2、2008年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超法規的排除犯罪性事由論綱(2008Bfx06);
3、2008年教育部青年基金項目:機能主義視野下的刑事違法性論綱(2008JC820022);
4、2011年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犯罪構成的思想基礎與體系展開(2011QY030);
5、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犯罪構成的思想基礎與體系展開研究(11CFX060);
6、2015年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青年學術領軍人物項目:刑法學問題類型劃分方法研究(2015FRLX12);
7、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犯罪構成的項基礎與體系展開(2011QY030);
8、橫向項目:長春市社會激化型衝突多元解決機制實證研究2018(123)。 [1] 

王充獲獎情況

1、中國法學會“馬克昌杯”全國優秀刑法論文三等獎(2011年);
2、吉林省第十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論文類二等獎(2014年);
3、第六屆長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論文類三等獎(2014年)。 [1] 
參考資料
  • 1.    王充  .吉林大學法學院[引用日期2019-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