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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儀

(明朝宣府巡撫)

鎖定
王儀,字克敬,號肅庵,順天府文安(今屬河北)人,明朝嘉靖二年(1523)進士,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撫宣府
本    名
王儀
克敬
肅庵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順天府文安
主要成就
官至宣府巡撫

王儀人物生平

正德二年(1507)舉人,嘉靖二年(1523)進士,授靈璧知縣,改任嘉定,選貴州道監察御史。劾奏輔國將軍朱祐椋招集亡命之徒等事,奪爵禁錮。
出任蘇州知府。不久,朱祐椋潛入都城誣陷王儀,明世宗喜其“建醮祈皇嗣”語,罷王儀官。因眾臣推薦,歷任撫州、蘇州知府。升山東按察副使,復升山西布政司參政。歷任都察院僉都御史巡撫宣府。進右副都御史。貶謫陝西按察副使,兵備肅州。轉任布政司參政。轉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未上任,詔命馳援通州,御俺答,以笞仇鸞部卒,斥為民。卒年七十八歲。 [1] 

王儀為政舉措

據崇禎《吳縣誌》中《嘉靖十七年知府王儀攤耗丈量田地冊》記載,王儀曾在蘇州進行是耗米和金花銀的改革,改革措施如下: [2] 
第一.3鬥以上田沒有耗米,2鬥以上田耗米隨等則下降而遞增。2鬥以上田正米和耗米之比約是1:0.3;1鬥以上田正米和耗米之比約是1:0. 8;1鬥以下田正米和耗米之比約是1:5.4,耗米超過正米5倍。 [3] 
第二、3鬥以下田不派金花銀,3鬥以上田派給金花銀隨等則上升而遞增。3鬥以上田本色米和折色銀米之比,是1:0.5;4鬥以上田之比,是1:0.4;5鬥以上田之比,是1:1.4,折色銀水超過本色;6鬥以上田全派折色銀米。 [4] 
第三、通過將金花銀折米率,從原來每兩準米4石,改為準米2石,削減3鬥以上重則田賦税額一斗。 [5] 
第四、牽攤之後賦額,一般是“每畝正耗米三鬥四升四合”。 [6] 
這一改革,實際取消了官民田等則的差別,採取官民田一則起科的新税則。 [7] 

王儀人物評價

葛守禮:闊達警敏,沉密有大略。 [1] 
參考資料
  • 1.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8-08]
  • 2.    王毓銓.中國經濟通史:明代經濟卷: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年:272
  • 3.    王毓銓.中國經濟通史:明代經濟卷: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年:273
  • 4.    王毓銓.中國經濟通史:明代經濟卷: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年:273
  • 5.    王毓銓.中國經濟通史:明代經濟卷: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年:273
  • 6.    王毓銓.中國經濟通史:明代經濟卷: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年:273
  • 7.    王毓銓.中國經濟通史:明代經濟卷: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年: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