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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生

(律師)

鎖定
王俊生律師, [1]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2]  管理合夥人,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刑事業務部專家顧問。 [9] 
中文名
王俊生
職    業
律師

王俊生教育背景

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系學習,畢業時獲法學學士學位。 [2] 

王俊生工作經歷

2016年9月至今,在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擔任擔任高級合夥人,管理合夥人。 [9] 

王俊生專業特長

經濟犯罪、職務犯罪等刑事辯護,行政單位法律顧問。王俊生律師進入律師行業以來,承接了多起經濟犯罪案件和職務犯罪案件。多年的公職工作經歷使其具有豐富的與政府部門溝通協調經驗,熟識公、檢、法、司機關辦案流程及政府辦事規則,專業知識和辦案經驗非常豐富。 [2] 

王俊生社會職務

廣東省律師協會職務犯罪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 [10] 

王俊生代表性案件

長期辦理經濟犯罪、兇殺、毒品犯罪、職務犯罪等重大案件,成為執業律師後,主攻刑事辯護,辦理大量的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案件。 [2] 
辦理了廣州市天河區第一宗保險詐騙案。 [3] 
主辦了2008年廣州市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案。 [4] 
2006年至2007年在廣東省公安廳參與辦理了全國最大的製造、販賣毒品案件--“616專案”。 [5] 
辦理2012年番禺“房叔”案。 [6] 
辦理了廣州市多名局級幹部腐敗案件。 [7] 
2015年兩次辦理涉及省部領導幹部案件。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