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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峯

(安徽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

鎖定
王俊峯,男,漢族,1962年8月,出生於安徽省渦陽縣,大學本科文化。 [3] 
曾任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8年10月15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2019年1月3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黨籍、開除公職 [2] 
中文名
王俊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安徽省渦陽縣

王俊峯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王俊峯人物事件

王俊峯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15日,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俊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王俊峯依法雙開

2019年1月3日,蚌埠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蚌埠市委批准,中共蚌埠市紀委、蚌埠市監委對禹會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王俊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俊峯違反廉潔紀律,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多次違規接受當事人宴請,並收受禮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王俊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蚌埠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蚌埠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俊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王俊峯一審獲刑

2019年4月,王俊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