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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

(山東省煙台市政協原副主席)

鎖定
王 中,男,漢族,1962年7月出生,山東文登人,山東省委黨校研究生,工學學士,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山東省煙台市政協副主席。 [3]  [11]  [14-15] 
中文名
王中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東文登
出生日期
1962年7月
畢業院校
山東省委黨校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王中人物履歷

1981.09—1985.07 山東建築工程學院建築工程系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學生
1985.07—1992.08 山東省煙台市城市建設開發公司團支部書記、設計室副主任
1992.08—1995.01 煙台華海房地產開發公司總工程師兼工程處處長
1995.01—1997.04 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建委主任、黨組書記兼規劃建築設計院院長
1997.04—1999.10 山東省煙台市環境衞生管理處處長、黨委副書記、高級工程師
1997.09—2000.07 山東省委黨校在職幹部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在職學習
1999.10—2000.07 山東省煙台市建委副主任、建設工委委員
2000.07—2003.12 煙台出口加工區管委副主任、工委委員兼建設局局長
2001.02—2002.02 山東省委黨校第十一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
2003.12—2004.09 山東省煙台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副主任、工委委員,出口加工區B區管理局局長
2004.09—2004.12 山東省煙台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副主任、工委委員、出口加工區B區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12—2005.01 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委副書記
2005.01—2005.02 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05.02—2008.09 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8.09—2013.02 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兼區委黨校校長
2013.02—2013.05 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區委黨校校長、煙台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煙台東部高技術海洋經濟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辦公室主任
2013.05—2013.09 山東省煙台市委常委、牟平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區委黨校校長、煙台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煙台東部高技術海洋經濟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辦公室主任
2013.09—2014.01 山東省煙台市委常委、牟平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區委黨校校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煙台東部海洋經濟新區指揮部副總指揮、辦公室主任
2014.01— 2017.05 山東省煙台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煙台東部海洋經濟新區指揮部副總指揮、辦公室主任。
2017.5— 2021.2 [4]  ,山東省煙台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6]  、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21.2 [5]  —山東省煙台市政協副主席 [7]  [12] 

王中職務任免

2017年3月18日,中共煙台市第十三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王中為市委常委。 [1] 
2017年3月24日,煙台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選舉王中為副市長。 [2] 
2021年2月21日,政協第十三屆煙台市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閉幕,補選王中同志為政協第十三屆煙台市委員會副主席。 [9] 

王中人物事件

2021年1月10日,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發生“1·10”重大爆炸事故。山東省煙台市委常委、副市長王中 [13]  ,分管安全生產工作。未認真履行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不力,對煙台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和棲霞市委、市政府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督促領導不力;在全省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期間,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安全生產責任未向下壓緊壓實,再次發生安全事故,其對上述問題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8]  [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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