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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丙

(後金將領)

鎖定
王丙(?—1623年),遼人,又作王彬,明末後金軍將領。 [1-3] 
本    名
王丙
別    名
王彬
所處時代
明末
逝世日期
1623年
王丙早年參加後金軍,後為駐守復州等處的後金副將劉興祚手下備禦。明天啓三年(1623年),劉興祚謀反正歸順明登萊巡撫袁可立。王丙因為貪暴淫毒,劉興祚欲治其罪,王丙向後金告發了劉興祚欲歸明之事,致其計劃流產。王丙亦被努爾哈赤處死。 [1-3] 
參考資料
  • 1.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36,天啓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1-06]
  • 2.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四,《劉將軍事實》:癸亥春,奉奴令守金、復,隨令幕客金姓者潛報登鎮沈有容及當事,欲其從海渡師,彼為內應。其同守為遼人羅萬言,亦有內歸之心。萬言中軍有王丙者,亦遼人也,為奴甚堅,興祚惡之,列其罪於奴,將殺之,則易自拔,丙遂告興作內附。奴心疑,乃縛興作及其弟與李永芳之子,並王丙面訊之,而盡屠復州之民十餘萬,殺王丙及興祚之弟。興祚雖得免,然奴稍稍疑之矣。
  • 3.    《滿文老檔》上,第五十四冊:六月初九日,聞復州人叛,命大貝勒、齋桑古台吉、多鐸台吉、碩託台吉、阿濟格阿哥率每牛錄十五名甲兵前往。因叛變屬實,故盡殺其男丁,將其妻孥牛馬作為俘獲帶來,於二十八日到達。同書第五十六冊:大貝勒由復州至,復州備禦王彬曾告大貝勒曰:“交哈興旺紅馬一匹、銀五十兩饋送王都堂。去年十二月,為籌王都堂之年禮,交漢人駱三薩銀一百兩,令其購蟒緞、珍珠支去。今年四月又支銀一百三十兩。十二月二十一日,交駱三薩純金十兩、上等妝緞一疋,由我偕從人霍世勒送去。五月初三日,五備禦與我於我上房北屋交給駱三薩,並曰:‘瀋陽,甜水站無官,爾以此銀送王都堂,詢之彼處曾賞我乎?’吳善送佟駙馬馬一匹,蟒緞衣服一件。趙三奎送佟鎮國銀八十兩。送李大成金二兩,銀瓢一個,粗布二十疋,細布二疋、棉二包、黃馬一匹。送畢志賽金十兩、銀瓢一個。送佟都司騾一頭。送牛永成花馬一匹、銀三十兩。”又永寧監備禦李殿魁告曰:壬戍年八月十九日,都堂取我李殿魁之金二十兩,王遊擊知之。十月初九日,都堂以狐肷皮襖兑銀十兩,由王遊擊支擊。十二日王遊擊取青馬一匹、驢一頭、白馬一匹,送都堂。十二月十五日,王遊擊取狼皮子一個,送都堂。五遊擊帶去鐵匠一人,名馬二,皮匠二人,名張九、李配,留都堂處。遂取其書呈汗。經審其言,將王都堂擬罪,羅其官為庶人。(原注:王都堂乃哈達國王汗之孫,英明汗之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