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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兵

(遼寧省人大農業與農村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

鎖定
王一兵,男,漢族,1964年1月生,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1]  。曾任遼寧省人大農業與農村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23年11月,王一兵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11] 
中文名
王一兵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1月

王一兵人物履歷

1982.07-1985.08 瀋陽醫學專科學校臨牀醫學專業學習;
1985.08-1986.11 瀋陽醫學院學生處政治輔導員、系團總支部書記;
1986.11-1989.01 瀋陽醫學院團委幹事、學生總會秘書長;
1989.01-1990.04 瀋陽醫學院團委副書記;
1990.04-1995.09 瀋陽醫學院團委書記(其間:1992.07-1993.06瀋陽市駐興隆台鎮包鄉鎮工作隊隊長)(1987.09-1990.07瀋陽師範學院政教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1995.09-1996.07 共青團遼寧省瀋陽市委學校部副部長;
1996.07-1997.06 共青團遼寧省瀋陽市委學校部部長;
1997.06-2002.10 共青團遼寧省瀋陽市委副書記、瀋陽市青聯副主席(1994.09-1996.08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社科系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2000.10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2.10-2002.12 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人選、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2002.12-2006.04 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副區長、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2006.04-2006.09 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委常委、副區長,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2006.09-2007.06 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07.06-2007.10 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2007.10-2008.06 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08.06-2009.06 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正局級);
2009.06-2010.02 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瀋陽市正局級);
2010.02-2011.04 遼寧省瀋陽市衞生局局長、黨委副書記(2006.08-2010.12武漢理工大學產業經濟學專業同等學歷攻讀博士學位,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2011.04-2015.03 遼寧省康平縣委書記(瀋陽市正局級)(其中:2014.09-2014.10遼寧省委黨校市廳級領導幹部第51期進修班學習);
2015.03-2015.06 遼寧省瀋陽市于洪區委書記,遼寧省康平縣委書記;
2015.06-2016.11 遼寧省瀋陽市于洪區委書記;
2016.11-2017.04 遼寧省瀋陽市渾南區委書記,瀋陽高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7.04-2018.08 遼寧省瀋陽市渾南區委書記,瀋陽高新區黨工委書記,遼寧省沈撫新區黨工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8.08-2018.09 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8.09-2021.08 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1-4] 
2021.10,遼寧省第十二屆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5] 
2023.01,遼寧省第十四屆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7] 

王一兵擔任職務

遼寧省第十四屆人大代表(2023.09辭去) [6]  [8] 

王一兵職務任免

2023年9月20日,丹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王一兵辭去遼寧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 [8] 
2023年9月27日,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四屆〕第五號:丹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王一兵辭去遼寧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王一兵的代表資格終止。王一兵的遼寧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9] 

王一兵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省人大農業與農村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一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一兵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盲目聽信“政治騙子”,為謀求職務提拔跑官要官;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房產,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房屋裝修服務;紀法底線失守,親清不分,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一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一兵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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