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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縣交通運輸局

鎖定
玉田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交通工作的政策和法規,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擬訂交通建設規劃和一般規範性文件。承擔全縣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實施全縣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中文名
玉田縣交通運輸局
機構隸屬
玉田縣人民政府
機構性質
政府職能機構
機構職能
交通運輸工作

玉田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公路,建立健全與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體制機制,優化縣內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佈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縣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擬訂公路政策和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政策標準制定、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配合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四)負責擬訂全縣綜合交通運輸標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縣公路行業標準,協調銜接各種交通運輸方式標準。
(五)承擔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道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指導城市客運工作。負責水路運輸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提出全縣交通系統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資金性安排意見,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承擔全縣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全縣鄉村道路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收費公路管理。
(八)指導全縣公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縣內國省重點幹線公路網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工作。承擔國防交通戰備工作。
(九)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佈有關信息。指導公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
(十)負責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負責京津冀協同發展交通一體化組織協調工作。
(十二)承擔轄區內河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負責內河船舶管理和防止污染監督管理。負責內河船員管理;負責內河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組織開展漁業船舶的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玉田縣交通運輸局領導分工

劉樹敏
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吳立忠
一級主任科員
負責公路路政巡視管理、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建奎
一級主任科員
負責重點公路工程前期和公路規劃工作、玉濱公路收費站工作;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連輝
一級主任科員
負責公路運輸管理、公路超限治理工作;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春生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抓好黨務工作,負責意識形態、紀檢監察、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信訪穩定工作;負責公路工程建設工作;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海艦
一級主任科員
負責國省幹線公路、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馬永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局機關(局辦公室)工作、安全生產和防汛工作;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1] 

玉田縣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建黨羣工作和所屬單位黨的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公文審核、文電、機要、會務、保密、信訪、文秘檔案、史志等工作;負責組織重要會議和調研,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對全縣交通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重點項目的推進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督辦局屬各單位、各部門工作目標的落實情況;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綜合協調、監督指導全縣交通運輸領域環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和計劃;擬定專項規劃及分年度實施的資金投資計劃;審(擬)定交通基礎設施、公路客貨運輸、水路運輸等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定全縣物流業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指導)交通基礎設施新改建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負責有關統計、預測和資料信息收集彙總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績效管理、勞動工資和人才工作,指導交通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彙總編報局預算、決算及公示工作;負責專項資金的撥付審核、使用項目績效評價,辦理政府採購、財政國庫支付手續及資金支付等工作;負責機關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資產、資金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對會計獨立核算單位經濟活動的業務指導;負責交通建設債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二)安全與法制科(應急辦公室)。負責交通運輸法制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有關交通運輸地方立法規劃和協調;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以局名義做出的重大執法決定、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行業法律法規的政策研究;組織重大行政行為聽證工作;指導行業體制改革;指導精神文明和行業文化建設。組織協調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研發、科技成果鑑定和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組織交通行業科技合作和科技交流活動;組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各類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和交通運輸行業有關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協調指導局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督促局行政執法和行政管理單位嚴格履行自身安全監管職能,負責局下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依法依規組織協調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衞工作,監督指導局下屬單位安全保衞、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受理轄區內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申請的有關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受理轄區內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申請的涉及公路路產路權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負責依法承辦法律法規指定或者確需本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的行政執法案件或出具承辦意見案件。
(三)綜合運輸管理科(交通戰備辦公室)。承擔交通綜合運輸體系的建設和組織協調工作;參與運價政策擬訂和定價活動;組織協調本轄區內國家重點物資、戰備物資、搶險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的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負責京津冀交通運輸一體化相關項目的論證、推進、對接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道路運輸行業政策、規劃、服務規範、技術標準等工作;依法辦理交通運輸場站等基礎建設財政資金項目的計劃、申報、驗收等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財政資金政策性補貼管理工作;負責漁業船舶的檢驗。負責監督、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和行業政策、規劃、服務規範、技術標準的落實;組織全縣道路運輸企業和從業人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工作;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全市跨區域交通運輸執法專項整治和重大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活動;按照行業執法部門要求,負責組織道路貨物、道路旅客運輸車輛、出租客運車輛的車輛技術管理工作;負責水路運輸監督管理;負責漁業船舶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道路運輸行業綜合性資料統計和上報工作。貫徹執行公路建設、養護、運營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行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和監督。負責公路建設市場、招投標、資質、信用、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國防交通和局屬單位的民兵武裝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