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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玉溪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玉溪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辦公地址
玉溪市紅塔區秀山西路7號 [6] 

玉溪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擬訂市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有關機關事務工作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擬訂市級機關事務工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擬訂市級機關事務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機關事務工作理論研究。
(三)負責擬訂市級機關引進後勤服務社會化准入機制和有關服務標準,組織實施服務質量的監督。負責擬訂市級機關後勤服務購買項目及標準,對納入預算的市級機關後勤服務項目提出審核建議。指導市級機關後勤服務購買工作,監督購買項目、標準執行和服務質量。
(四)按照規定擬訂市級機關財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市級機關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的建議。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
(五)按照規定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市級機關資產管理具體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機關資產的配置審核、清查登記、處置調配等有關工作。
(六)負責市級黨政機關房地產管理,擬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辦公區規劃編制、建設項目的審核和監督。負責擬訂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改造的規劃審核、使用調配、購置租賃、維修改造、房產處置等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擔市級黨政機關房地產產權集中統一管理工作。
(七)負責市級黨政機關交流乾部週轉住房的項目審核報批等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市級黨政機關交流乾部週轉住房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並監督市級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服務保障工作。承擔重要政務活動管轄區域的服務保障管理和其他區域的協調保障工作。
(八)負責指導、協調、推進、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實施市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額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培訓、節能改造、能耗統計、能耗監測、能源審計、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等工作。組織開展公共機構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示範推廣新能源、新技術和新產品。
(九)負責擬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按照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配合做好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集中採購。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負責審核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後實物用車保障和交通補貼發放事項。承擔玉溪市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參與市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公務用車服務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有關國內公務接待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本級黨政機關和各縣(市、區)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監督檢查。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4] 

玉溪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建、黨風廉政、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意識形態、保密、羣團、離退休人員、信息公開、信息化建設、關心下一代、議案提案、機關事務改革、政策法規、檔案管理、外事等工作。承擔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佈工作。貫徹落實機關事務工作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擬訂市級機關事務工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市級機關事務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法律事務工作。承擔開展機關事務工作理論研究的相關工作。
(二)財務資產管理科。貫徹落實財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有關經費管理。負責局內控制度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有關國內公務接待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市本級黨政機關和各縣(市、區)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監督檢查的相關工作。按照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機關財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市級機關資產管理具體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黨政機關房地產產權集中統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機關後勤服務購買項目及標準,對納入預算的市級機關後勤服務項目提出審核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機關引進後勤服務社會化准入機制和有關服務標準,組織實施服務質量的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市級機關後勤服務購買工作,監督購買項目、標準執行和服務質量。承擔提出市級機關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的建議。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機關資產的配置審核、清查登記、處置調配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房地產管理科。負責市級黨政機關房地產管理,擬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產部門負責擬訂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辦公區規劃編制,提出建設項目的審核和監督建議。負責擬訂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改造的規劃審核、使用調配、購置租賃、維修改造和房產處置等有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用地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黨政機關交流乾部週轉住房的項目審核報批等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推進、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市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額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培訓、節能改造、能耗統計、能耗監測、能源審計、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等工作。組織開展公共機構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示範推廣新能源、新技術和新產品。
(四)公務用車管理科。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配合做好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集中採購。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後實物用車保障和交通補貼發放事項。承擔市級公務用車綜合保障服務平台的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市級有關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公務用車服務保障工作。承擔玉溪市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服務保障科。指導並監督市級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服務保障工作。按規定承擔市級黨政機關交流乾部週轉住房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級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的安全保衞、物業管理、後勤管理等服務保障工作。承擔重要政務活動管轄區域的服務保障和其他區域的協調保障工作。參與市級有關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有關辦公區會議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內安全保衞、應急值守、來信來訪、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綜治維穩、統戰僑務、民族宗教等工作。負責組織市級黨政機關的義務植樹工作。
(六)玉溪市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市級機關後勤服務保障的綜合協調;承擔市級行政集中辦公區辦公用房使用、維修、維護及餐飲、會議服務、物業、綠化、安保、消防安全、能耗監測統計、節能統計等工作;負責市級集中統一管理易地交流乾部週轉房的服務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資產清查、資產統計報告和使用調配等工作;負責做好市級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等專項經費保障工作;負責平台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調度,為規定範圍內的公務出行提供服務保障;指導各縣(市、區)機關事務服務保障工作;完成玉溪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5] 

玉溪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李德 [2]  [7] 
副局長:袁新、唐 [3]  [8-9]  、嚴 辰、梁永勝 [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