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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權利要求
鎖定
- 中文名
- 獨立權利要求
- 外文名
- independent claim
- 定 義
- 無需用其他權利要求來確定其範圍和含義的完整權利要求
- 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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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權項
主權項
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
必要技術特徵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徵,其總和足以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使之區別於背景技術中所述的其他技術方案。
判斷某一技術特徵是否為必要技術特徵,應當從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出發並考慮説明書描述的整體內容,不應簡單地將實施例中的技術特徵直接認定為必要技術特徵。
在一件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最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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