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獎勵和懲罰

鎖定
獎勵和懲罰是德育方法之一。 [1]  獎勵是對學生或學生集體優良的思想言行給予肯定和表揚;懲罰是對犯有錯誤的學生給予適當的處分。
中文名
獎勵和懲罰
定    義
獎勵是對學生或學生集體優良的思想言行給予肯定和表揚;懲罰是對犯有錯誤的學生給予適當的處分
獎勵是對學生或學生集體優良的思想言行給予肯定和表揚;懲罰是對犯有錯誤的學生給予適當的處分。獎勵和懲罰都是思想品德教育的手段,有助於激發學生的榮譽感或羞恥心;有助於他們分清是非,明確努力方向,發揚優點,改正錯誤,也有助於維護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獎勵的方式有發給獎狀、獎章、獎品和授予榮譽稱號等。懲罰有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等。獎懲一般都要向學生公開宣佈。獎懲要堅持社會主義的教育原則,以獎勵為主,獎勵以精神鼓勵為主。懲罰最終也是為了達到教育的目的,故仍要教育犯錯誤學生提高認識、改正錯誤。對犯錯誤的學生不能濫用懲罰。不能侮辱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獎懲要公正合理,要根據學生的實際表現,慎重地、實事求是地確定獎懲的方式,對不同年齡和不同水平的學生要區別對待。獎懲要得到集體的支持,並儘可能在集體中進行,以有利於教育個人,也有利於使一個集體受到教育。獎懲要輔以説服教育,幫助學生分清是非,發揚正氣,克服消極因素,明確努力方向。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