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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蘭託會議信綱

鎖定
天主教會按特蘭託公會議的決定而制訂的信仰綱要。1564年1月由羅馬教皇庇護四世批准,故又有《庇護四世信條》之稱。全文共十二條,確認教皇有權決定宗教事務,重申《尼西亞信經》的基本信條,肯定天主教的基本教義和聖禮制度,譴責馬丁·路德“因信稱義”的神學觀點和對聖禮的不同主張。還有一些為整肅天主教會而作出的決定。該信綱是天主教在第二次梵蒂岡公會議以前最重要的文獻之一。因亦為原新教信徒皈依天主教時必須宣認的內容,故又有《皈依者的信條》之稱。 [1] 
中文名
特蘭託會議信綱
批准時間
1564年
參考資料
  • 1.    王覺非主編.《歐洲歷史大辭典·上》: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56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