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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利益羣體
鎖定
- 中文名
- 特殊利益羣體
- 外文名
- special interest groups
- 特 點
- 有其特殊的政治生態環境
- 危 害
- 加深社會矛盾,製造社會混亂
特殊利益羣體簡介
特殊利益羣體概念
一般是指在中國的電力、交通、電信、能源等壟斷行業工作的高級階層,因為它們長期盤踞公共資源高地並獨佔利潤,掌控着關係國計民生的關鍵產業和經濟命脈,把相當一部分應當歸社會共享的成果變成部門利益,享受過高的收入和過高的福利。例如: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陸學藝説:“在中國,一名高速公路的普通收費員月收入竟達8000元,這顯然不公平。”
歐美等國對特殊利益羣體的解釋為一國中希望為自身謀利而遊説法規改變的社會羣體。
特殊利益羣體特點
其一:有其特殊的政治生態環境。
其二:這一羣體掌控着關係國計民生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和經濟命脈。
其三:這一利益羣體的人員進出門檻較高,需要過硬的技術、能力或政治關係。
其四:他們享受着超高國民待遇,其報酬和付出不成比例,違背市場經濟發展規律。
特殊利益羣體危害
特殊利益羣體有其獨特的政治生態和社會背景,它的存在和發展,導致了社會公權運行和社會利益分配的扭曲,加深社會矛盾,製造社會混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最大障礙。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造成了社會分配不公和就業不公,損害了社會絕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加劇了社會矛盾。二、破壞了社會主義政治環境和法制環境,嚴重阻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三、為權力尋租和官員腐敗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特殊利益羣體解決決策
要阻止特殊利益羣體現象的肆虐,就要注重社會制度的科學設計,努力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使制定出的公共政策與公眾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就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把市場該管的事徹底放給市場,把維護公平正義、公共服務建設、促進就業、維護物價穩定、搞好法制建設以及關注社會底層和弱勢羣體等作為政府的主要職能;堅決打破行業壟斷、部門壟斷,鼓勵公平競爭,剷除滋生腐敗和“特殊利益羣體”的土壤;各監督機構、人民羣眾和社會媒體要發揮好監督職能,對發現違背社會經濟發展規律和破壞社會主義公平正義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大曝光力度和查處力度。
特殊利益羣體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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