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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市
鎖定
特別市是部分國家採用的
行政區劃,通常由
中央政府直接管轄、或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的城市,後來在1930年國民政府公佈《市組織法》後,改稱院轄市,受
行政院管轄。1948年《
中華民國憲法》公佈後,改稱直轄市。特別市是1930年以前
中華民國的一級行政區劃名稱,由國民政府直接管轄的“市”。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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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市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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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city
- 所屬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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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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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 下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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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上海、天津、青島、漢口、重慶、北平、廣州
- 創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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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
特別市民國時期
民國時期的特別市是指1930年以前
中華民國的一級行政區劃名稱,由國民政府直接管轄的“市”。1930年國民政府公佈《市組織法》後,改稱院轄市,受
行政院管轄。1948年《
中華民國憲法》公佈後,又改稱直轄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北平成為新中國的首都,改名
北京,北京即為直轄市;南京、青島、廣州、漢口撤銷特別市;天津、重慶撤銷特別市後分別於1967年和1997年恢復為直轄市。
特別市韓國
特別市也是大韓民國的一級行政區劃名稱。韓國現有兩個特別市,一個是首都
首爾特別市;另一個是2012年7月2日正式成立的行政首都
世宗特別自治市。
特別市朝鮮
特別市也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一級行政區劃名稱。設有
羅先特別市和
南浦特別市這兩個特別市。
特別市日本
特別市是日本在1947年制定的《地方自治法》中規定的一種行政區劃名稱。特別市擁有處理
都道府縣及市事務的權利。後於1956年廢止,由
政令指定都市制度代替。
日本道州制議論中,亦有特別市的説法。
特別市德國
特別市也是
西德時期的一種行政區劃名稱,當時只有
西柏林。實際上為一片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