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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下設職能部門。
2020年12月,入選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名單。 [1] 
中文名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安區江南卧龍街1號
機構屬性
政府內設職能部門
現任局長
劉宏斌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日常運轉,承擔信息、文件、安全、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會議組織、督辦檢查等工作。
(二)綜合計劃科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系統目標制定、統計管理工作,定期開展業務總體分析。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重大課題調研,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和新聞宣傳、新媒體建設、輿情處置等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改革推進工作。
(三)財務科
承擔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綜合、財務預決算、內部審計、各類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審核等工作。
(四)就業創業科(失業保險科)
擬訂就業創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勞動者公平就業、創業帶動就業、就業援助、特殊羣體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和規劃,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牽頭擬訂畢業生就業政策,承擔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服務和辦理就業工作。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及分配方案。負責就業創業統計監測和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工作。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指導全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展就業創業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貫徹落實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提出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及失業保險有關其他費用使用意見。指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工作。
(五)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表彰獎勵科)
貫徹落實人員(不含公務員、工勤人員)調配政策,組織實施市直有關單位人員(不含公務員、工勤人員)調配工作。承辦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宜,組織我市人才參加國際、國內合作交流與培訓項目。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審核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實施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各類表彰獎勵獲得者的呈報和管理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以及市級部門表彰有關工作。代表市政府承辦市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行政任免手續等有關工作
(六)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負責技工院校設立審核報批和綜合管理。負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技能鑑定機構的設立審批和綜合管理。負責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綜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組織實施職業技能競賽。組織實施國家技能等級標準,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人技術等級認定工作。完善職業能力統計調查分析制度。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承擔人才綜合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培養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和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各級領軍人才梯隊及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和推薦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工作、定居和國(境)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監督管理和全市博士後綜合管理工作。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事業單位開展崗位管理和人員聘用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崗位管理聘用的備案事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指導和綜合管理。指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工作。
(九)農民工工作科
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市民化進程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勞動監察部門處理涉及農民工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
(十)勞動關係科
擬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辦法。完善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負責市三方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勞動用工和勞動合同備案工作。貫徹落實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組織開展企業薪酬調查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工作。負責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和特殊工時制審批工作,監督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勞動標準制度。落實國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參與指導企業依法制定規模性裁員方案,參與指導企業改革職工安置工作。
(十一)工資福利科
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擔市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及全市績效工資工作的指導。承擔市直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及臨時用工計劃的審核工作。
(十二)養老保險科
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參保人員退休審核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基金管理辦法和預測預警制度。貫徹落實因病或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參保人員待遇政策並組織鑑定工作。
(十三)工傷保險科
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因工傷殘人員待遇標準、政策並組織實施。實施工傷預防、工傷康復。承擔相關國家機關公務員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認定工作。負責工傷保險各類協議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指導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對受到事故傷害或確診職業病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和工傷認定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城鄉居民社會保障科
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按照政策對徵地方案中有關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進行審核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社會保險發展狀況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指導工作。
(十五)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貫徹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依法監督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擔市屬企業年金和機關事業職業年金管理合同備案。
(十六)信訪與調解仲裁科(法制監督科、勞動保障監察科)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信訪維穩、法制工作制度。負責分類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信訪訴求。督辦信訪事項辦理及複查、複核。協調信訪突出問題、信訪維穩,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事項。承擔信訪統計分析、行政執法監督、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推進法治建設,指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十七)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和聯繫的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2]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宏斌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常務副局長、人才服務局局長:高悦義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社保局局長:韓士林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馮志強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立羣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毛春雷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