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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商

鎖定
牙商是中國舊時商業活動中為買賣雙方説合交易並抽取佣金的居間商人。漢時,為牲畜買賣雙方説合的牙商稱“駔會” 。唐牙商發展到各種買賣。名稱也有多種: 牙儈,《新唐書·張又新傳》:“嘗買婢遷約,為牙儈搜索陵突 (即欺侮) 。”牙郎,《舊唐書·安祿山傳》:“及長,解六蕃語,為互市牙郎。”牙人,《舊唐書·食貨志》: “自今已後,有因交關用欠陌錢者,宜但令本行頭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檢察送官。”牙子,《舊唐書·盧杞傳》:“市主人、牙子,各給印紙。” 明有官牙、私牙之別。官牙由政府指定,私牙也須政府批准並取得印信文簿後始得營業。牙商須領牙帖,按期繳納牙税,並負有代官府徵税的責任。清沿明制。到近代,牙商又稱“經紀”。 [1] 
中文名
牙商
出    處
舊唐書
釋    義
指古時撮合貨物銷售的中間人
拼    音
牙商

牙商簡介

古時 牙商市集 古時 牙商市集
“牙商”,即“牙行”的商人,它是撮合貨物銷售的中間人。古代時“牙”是“互”字的俗字,“牙市”亦即“互市”,“牙人”即“互人”,意思是互通有無貨物的人。
它最早出現在一千多年前的唐代。據《舊唐書》載:“祿山為互市牙郎”,意思是安祿山這個人曾經當過商品買賣的中間介紹人。

牙商起源和發展

起源很早,漢代稱説合牲畜買賣的牙商為“駔會”。唐朝發展到各種買賣,有“牙郎”、“牙儈”、“牙人”、“牙子,,等名稱。唐末以後,營業範圍擴大,牙商眾多,才有行會組織“牙店”,或稱“牙行”,負有代官府監督商人納税之責任。明代有官牙、私牙之別。官牙由政府指定,私牙也須政府批准並取得印信文簿後始得營業。
據《清會典》記載,清代“凡城廟衢市,山場鎮集,舟車所湊,貨財所聚,擇民之良者,授之帖以為‘牙儈’,使之辨物平價,以通貿易。”清代嚴禁州縣濫發牙貼,禁止私立牙行。牙行所領憑證稱為“牙帖” 。牙帖分三等九則,但同等同則税銀復有參差。清朝末年,同官縣(今銅川市)領有三張牙帖,其中雜貨行、炭行、陳黃紅粟行各一張,都屬三等下則。牙行交納的貼費及税銀合稱“牙銀”。
清末,陝西省額定牙税銀2265兩2錢,其中同官縣額定20兩。到了近代,牙商又稱“經紀”。
其經營活動,以乾縣騾馬部為例:經紀人隨時觀察着市場的動向。當他發現有人牽着牲口入市後,便主動迎上來,問道:“唉一鄉黨,你來了。你今天拉的牲口想要個啥價呢?我給你幫忙,找個合適的(買)主。”賣主同意後,經紀人便仔細相牲口。他們都有相牲口的豐富經驗,掌握不少相牛相馬的諺語。例如:“牛五歲生六牙,六歲生邊牙, 七搖八不動,九歲如釘釘,十歲裂開縫,十二歲後牙提升”。“耳朵插花,不聾便瞎”(牲口耳朵前後錯開搖擺,耳朵和眼睛有毛病),“兩眼暴紅筋,不咬便抵人。”“前峯高一掌,犁田如水響;腰長肋巴稀,定是懶東西”。“鞭子尾巴,案板脊樑,烏眼黑蹄,拉斷鐵犁。”等等。經紀人當着賣主的面,指出牲口的缺點,要求降低售價。此後,他們用“捏碼子”的方式討價還價。經紀人接着找到買主後,讚揚牲口的優點,又用“捏碼子”來商議價錢。成交時,賣主給經紀人一筆佣金。

牙商代表地區

福州解放前有兩處最大的牙行集中地,一在今五一廣場東邊水部的“羊牙”。它是一個販賣活羊的大市場,凡福清、長樂、羅源等地的養羊户,把羊運到福州水部“羊牙”,交給牙行老闆代為出售。
另一處是“水果牙”,位於今台江區達道路,那裏集中從長樂以及福州郊區農民運來的荔枝、龍眼、柚子、香蕉等四季水果,寄在牙行代賣。而小商小販則從牙行批發零售。牙行老闆向寄售者收取佣金,等貨物全部批售後,才向寄售者發給錢款。
凡從事牙行業者叫“牙郎”,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領取“牙貼”,等於今天的營業執照,每年繳納牙貼銀税,稱為“牙税”。

牙商其他含義

古時 衙門 古時 衙門
此外,“牙”又是“衙”的正名。時代的官署稱“衙門”,其實它是“牙門”的訛稱。
舊時官府大門 舊時官府大門
因為漢代時候,官府所在地的大門上,都繪刻有一隻獸頭,開口露出巨牙,以示威嚴。尤其是軍隊營帳前豎的大旗上,都繪繡有虎頭虎牙。
那些當官的人往往受人錢財賄賂,所以對於貪贓的官吏,便稱為“牙門千匹”,正如民謠所説:“牙(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劉湘如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